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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徐康委员:
首先感谢你对企业安全环境管理工作的关注,你提出的《关于助力中小型企业提升自身安全环境管理能力的建议》已收悉。同时与生态环境部门充分沟通,现综合生态环境部门意见,答复如下:
近年来,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监管部门强化执法监管效能,服务重大项目落地,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管理水平。在安全生产领域我局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对全区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规范管理尺度和强化监管力度。在2022年5月印发《常州市金坛区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坛应急〔2022〕47号),进一步规范了我区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市场秩序,提升安全生产技术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形成适应需求、自律诚信、竞争有序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同时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印发了《金坛区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坛应急〔2023〕29号)和《常州市金坛区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坛应急〔2023〕53号),对全区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服务机构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给予严厉的处罚,并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近年来,在全区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中,检查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评价报告74份,发现虚假报告1份,一般违法项4项,对3家评价机构立案调查,处罚2万元。
二是对全区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指导服务。印发《关于开展金坛区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安全生产指导服务的实施方案》(坛应急〔2022〕73号),开展后备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服务,提升主要负责人履职能力,帮助企业开展问题自查自纠,提升安全管理基本功。结合达标企业创建工作,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总结推广后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优秀做法和创新举措,发挥后备企业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全区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是组建“专家服务团”对重点和中小型企业开展“体检式”安全指导服务。开展全区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提升行动,紧扣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这一关键,聚焦重点企业、突出问题以及长期未解决的难点、堵点等问题,对全区上市后备企业、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近三年发生事故企业和未检查中小型企业这4类企业进行排摸梳理,分门别类制定重点事项检查清单,并聘请21名省、市、区专家组成“专家服务团”开展“体检式”的指导服务。2023年,固化“专家服务团”指导服务模式,聘请专家对企业开展专业、细致的指导服务。
四是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回访活动。为提升执法监管服务效能,营造服务企业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印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回访工作的通知》,由局领导带队,对上年度受行政处罚的部分企业开展“一对一”上门,认真了解企业生产运营、行政处罚事项整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等情况,听取企业对应急管理部门在安全监管、行政执法等方面意见建议,及时掌握并协调解决企业在安全生产、日常经营等活动中的现实困难,并围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重点工作部署等对企业进行宣贯。
在生态环境领域生态环境部门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开展环境管理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演练、应急救援等日常环境应急管理等方面进行培训,切实提升企业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是开展环境隐患排查。结合日常环境监管工作,联合应急管理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对生产企业进行突发环境事件、污染防治设施、危险废物等领域隐患排查,帮扶企业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尽可能控减环境问题隐患,保障环境安全。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到服务和执法两手硬,严厉打击不编制预案、不开展隐患排查、排查问题不整改等环境违法行为,倒逼企业严格落实环境应急管理要求。
四是加强应急联动。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 号)及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实行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工作联动机制的通知》(常环固〔2020〕4 号)文件要求,建立环保与安全联动机制,审慎对待风险较大、隐患较大、争议较大的项目,并将相关审批信息及时移交应急管理局。
签 发 人:庄金中
经 办 人:池 骋
联系电话:82693011
常州市金坛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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