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治理力工程”,发挥好社区社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助力全区“五大行动”深入推进,现就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主体地位、问题导向、因地制宜为基本原则,从2023年起用3年时间,在全区范围内实施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进一步优化组织结构、健全培育机制、提升服务能力,推动社区社会组织成为基层治理的依托力量,在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任务目标
依托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和村(社区),通过项目化运作、开展系列主题培育活动、规范备案与注册、强化监督管理,到2025年底,每个村拥有活跃社区社会组织不低于8个(含备案和登记注册,登记注册组织达到1个以上),每个社区拥有活跃社区社会组织不低于15个(含备案和登记注册,登记注册组织达到3个以上且获3A及以上等级的不低于2个)。社区社会组织管理、指导和服务更加有效,形成比较成熟的备案、登记、监管机制。全区社区社会组织结构布局进一步优化,内部治理与活动开展进一步规范,服务各类群体能力进一步增强,参与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整体发展充满活力、健康有序,居民参与社区生活、享受社区服务更加广泛。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计划
1.制定专项计划。各镇(街道)要把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纳入基层治理总体部署,加强对社区社会组织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制定社区社会组织发展计划,重点培育发展生活服务类、农业技术类、公益慈善类、矛盾调解类、救助帮扶类和居民互助类社区社会组织。要对辖区内现有社区社会组织数量、类型、运行管理、作用发挥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制定培育扶持、内部治理、服务开展等方面的目标和措施,推动数量和质量协同发展。
2.加强党建引领。坚持政治引领,把党的领导与社区社会组织依法自治统一起来,把党的工作融入社区社会组织运行和发展过程,更好地组织、引导、团结社区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听党话、跟党走,保持正确发展方向。加强党对社区社会组织工作的领导,指导城乡社区党组织落实党建责任。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镇(街道)党组织与社区社会组织党组织定期联系、场所共用、资源共享。
3.建设支持平台。推进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或社会工作服务站等平台建设,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党建引领、培育孵化、资金代管、人员培训等指导和支持。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社区社会组织可通过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社会工作服务站)等具备条件的枢纽型社会组织作为主体承接购买服务事项,并由其指导督促项目实施。到2023年底,每个镇(街道)有不少于1个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或社会工作服务站支持平台。实施社区社会组织“安家”工程,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社区社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场地支持。
4.加大政策扶持。推动建立多元化筹资机制,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社会支持等多种渠道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推动健全政府购买城乡社区服务机制,统筹利用有关基层治理项目资金,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和服务。镇(街道)要为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提供资源支持、项目对接等服务,村(社区)“两委”要为当地优秀人才领办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必要支持。鼓励企业、基金会、公民个人和其他组织向社区社会组织提供捐赠和资助,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多种形式设立工作基金,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
5.补齐工作短板。加大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力度,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源向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和服务项目倾斜。强化村党组织领导和村民委员会指导功能,引导农村居民根据生产生活需求、本地风俗、个人兴趣爱好等成立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农村志愿服务组织,为农村居民提供生产生活服务,为农村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留守老年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众提供关爱服务。加强农村文体团队建设,丰富精神文化生活。注重发现培养农村社区社会组织骨干人才,加强农村社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二)实施社区社会组织能力提升计划
1.培养骨干人才。区、镇(街道)两级要统筹村(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力量,制定培训计划,面向城乡社区工作者、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社区网格员、社区志愿者等,通过举办示范培训、网上课堂、新媒体教学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各类能力培训。到2023年底,全区普遍开展社区社会组织骨干人才轮训,社区社会工作人才培训累计达到1千人次。鼓励社区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参加社会工作知识培训和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有条件的地方视情况对参加考试人员给予考试教材、考前培训、考试费用等帮扶激励。村(社区)“两委”可将社区社会组织骨干人才吸纳为社区议事协商等机构的成员,引导其有序参与基层协商民主。
2.提升专业能力。通过加强社区宣传、建立联络制度、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应急演练等方式,提升社区社会组织协同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的水平;通过加强对群防群治活动的组织、指导和保障,提升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平安和谐社区建设的能力;通过购买服务、委托项目等方式,提升社区社会组织参与提供健康、养老、育幼等社区服务的能力;通过提供活动场地等措施,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开展文艺演出、体育竞赛等活动,增强社区文化建设阵地功能。城乡社区要设置专人联系、指导和服务辖区内社区社会组织。
3.加强品牌建设。各镇(街道)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社区服务项目洽谈会、公益创投大赛等社区公益服务供需对接活动,强化竞争机制、辅导机制和扶持机制,打造一批管理运行规范、作用发挥明显、社会影响力强的示范型社区社会组织。区委组织部、民政部门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品牌社区社会组织和项目案例征集活动,选树一批社区社会组织及项目品牌,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到2023年底,全区征集品牌社区社会组织案例10个、品牌项目案例10个,并通过一定方式加大宣传,同时向省、市推荐,提高品牌辨识度和社会知名度,力争创成省、市级社区社会组织品牌。
(三)实施社区社会组织作用发挥计划
1.“邻里守望”系列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各镇(街道)要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引导社区社会组织设立志愿服务站点,以“邻里守望”等为主题,开展有特色、有实效的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发动城乡社区居民参加各类社区社会组织,链接社区公益慈善资源,通过综合包户、结对帮扶等多种方式,重点为社区内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空巢老人、农村留守人员、困境儿童、残疾人、进城务工人员及随迁子女等困难群体提供亲情陪伴、生活照料、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和社会融入等各类关爱服务,构建守望相助的邻里关系,推动社区志愿服务常态化。引导社会慈善资源支持社会工作者、志愿者深入城乡社区,依托社区社会组织为重点群体和困难群众提供关爱服务,为兜底保障、社区服务提供支持力量。积极搭建各类活动平台,通过项目化方式加强对社区社会组织的联系、协助和支持,共同提供更加专业化、多样化的志愿服务。
2.“共治共享”系列社区协商活动。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在城乡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协助村(居)委会带动村(居)民有序参与基层群众自治实践。倡导“有事好商量,遇事多商量”,通过好邻居茶社、援法议事厅等载体,发动社区居民和驻社区单位等多方主体围绕公共服务、矛盾调解、建设发展等重要事务,定期组织开展议事协商活动。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汇聚民智、收集民意中的积极作用,通过委托开展居民调查方式,指导社区社会组织发挥收集、反映居民诉求作用,拓展居民群众利益表达渠道。
3.“共创平安”系列社区治理活动。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指导社区社会组织开展社区矛盾化解、纠纷调解、心理服务、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平安法治和谐社区建设,协助做好社区矫正、社区戒毒、重点人员帮扶、社区康复,有序参与应急救援、网格治理等工作。针对社区治安、环境卫生、物业管理和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等社区突出问题,以社区社会组织为载体,广泛调动社区居民和驻社区单位参与治安巡逻、商圈整治、垃圾分类、就业对接和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等活动。
4.“文化铸魂”系列文明创建活动。围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导社区社会组织广泛开展歌咏、读书、书法、朗诵、科普等群众性文化、教育活动,弘扬时代新风。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社区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通过开展文化演出、非遗展示、民俗展演、文旅宣传和体育竞赛等活动,推动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社区文化、村镇文化、节日文化、广场文化。发挥农村红白理事会和乡风文明理事会等在改革婚丧礼仪等方面的作用,强化村规民约的引导作用和约束力,发动党员、村民代表带头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倡导婚事新办、丧事俭办、喜事简办。
(四)实施社区社会组织规范管理计划
1.落实党建责任。各镇(街道)要把社区社会组织党建纳入党建工作总体布局,加强研究谋划,统筹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社区社会组织加强党的建设,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支持党组织健全、管理规范的社区社会组织优先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有关购买服务项目。镇(街道)党(工)委和城乡社区党组织要围绕加强党对社区社会组织工作的领导、城乡社区党组织与社区社会组织定期联系、组织协调社区社会组
织参与基层共驻共建等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目标,细化工作任务。
2.完善分类管理。发展成熟且符合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可以依法登记注册;对未达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由所在镇(街道)实施备案管理,村(社区)实施日常指导和监管。区民政部门将制定出台《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办法》,指导街道(乡镇)、村(社区)做好相关管理工作。推动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开展节庆活动、文化演出、体育竞赛、人员集会等重大活动报告制度。探索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定期向村(社区)“两委”报告工作,由村(社区)“两委”和居民群众对社区社会组织工作进行评估评议制度,评估评议结果作为社区社会组织能力和绩效评价的重要参考。
3.规范内部治理。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制定简易章程,以章程为根本加强宗旨建设,规范内部治理、资金使用和活动开展。在城乡社区层面建立社区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制度,强化决策公开和透明运作,提升社区社会组织公信力。发挥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等支持平台的指导作用,倡导社区社会组织遵纪守法、遵章守规,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强化自律管理。
4.建立评价体系。支持各地探索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评价方式方法,以社区社会组织发挥作用为主要依据,综合考量党的建设、规范化程度、居民评价等指标,建立社区社会组织评价体系。引导依法登记的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对获得较高等级的品牌组织按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宣传推广,并在承接服务、委托事项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评估等级为3A以上(含)且评估结果在有效期的社会组织,满足一定条件可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三、组织实施
(一)第一阶段(2023年)。印发《常州市金坛区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实施方案(2023—2025年)》,制定《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开展社区社会组织摸底与备案,全面厘清辖区内所有社区社会组织状况,建档立卡,建立管理体系。发挥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等枢纽型平台的培育作用,实施社区社会组织能力提升培训,并吸纳其参与基层治理项目,增强实务能力。指导和支持成熟社区社会组织进行登记注册,每个社区不低于1家。培育已登记满一年的优秀社区社会组织争创等级,力争年底全区创成3A级社区社会组织不低于3家。组织开展品牌案例和品牌项目案例征集活动,打造一批全区的示范品牌。
(二)第二阶段(2024年)。落实各项制度规定,完善社区社会组织监管机制。以实施能力提升计划和作用发挥计划为重点,加强部门联动和统筹协调,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指导每个社区完成不低于2家社区社会组织的登记注册,并且至少有1家达到3A等级。有序推进农村社区符合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登记注册,力争50%的村覆盖。探索实施社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独立参与项目的设计、执行与服务,培育出一批在全市具备一定影响力的高质量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案例。到2024年底,全区社区社会组织的备案、登记、培育、监管等各项环节制度健全,体系完善,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健康有序。
(三)第三阶段(2025年)。对各镇(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情况进行调研,总结工作成果,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改进不足再提升,持续推进社区社会组织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建设。每个社区实现登记注册社区社会组织不低于3家,且获得3A级及以上等级的不低于2家,农村社区有登记注册社区社会组织的村达到全覆盖。组织开展2025年品牌社区社会组织和项目案例征集活动,争创一批在省、市具有影响力的特色社区社会组织品牌,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以点带面、长效发展。到2025年底,全区社区社会组织作用发挥明显,已成为基层治理的重要依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建立协调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机制,及时研究问题,制定配套政策,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发挥社会组织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分步骤、有重点地推进相关工作。村(社区)和区、镇(街道)两级社会工作服务站(社会组织孵化中心)按照职责要求,做好培育发展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镇(街道)、相关部门要将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作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要求的重点任务,推动纳入基层治理考核指标,加强工作指导。要落实工作职责,加强对基层工作指导,细化实化工作措施。各镇(街道)要将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纳入村(社区)“两委”班子目标责任考核、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职内容,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三)强化上下联动。区级层面将围绕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能力提升、作用发挥、规范管理等重点内容,通过网络、报刊等进行系列主题宣传,通过召开会议、网上平台沟通等方式促进工作交流。各镇(街道)、村(社区)要加强社区社会组织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通过模式总结、案例分析、理论研究等方式完善本地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思路和政策措施。每年12月20日前,区民政部门将对全区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总结,并研究下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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