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 政府部门 > 卫健局 > 业务工作 > 内容
 
信息名称 关于授予麻精药品处方权和调剂权的决定
索引号 11320482338991665b/2023-00030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医疗卫生 卫健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卫〔2023〕150号 发布机构 卫健局
产生日期 2023-10-10 发布日期 2023-10-11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区属医疗单位、各镇(中心)卫生院、相关民营医院: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医疗机构麻醉和精神药品,在采购、储存和使用等各个环节的规范管理,防止麻醉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依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等规定,区卫健局9月举办了麻醉药品医师处方权和药师调剂权培训班,经考核合格,现决定授予汤立、查杰、王文欣等56名同志麻精药品处方权和调剂权,具体名
 
关于授予麻精药品处方权和调剂权的决定
坛卫〔2023〕150号

区属医疗单位、各镇(中心)卫生院、相关民营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医疗机构麻醉和精神药品,在采购、储存和使用等各个环节的规范管理,防止麻醉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依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等规定,区卫健局9月举办了麻醉药品医师处方权和药师调剂权培训班,经考核合格,现决定授予汤立、查杰、王文欣等56名同志麻精药品处方权和调剂权,具体名单如下:

一、麻精药品处方权人员名单(51人)

金坛第一人民医院(27人):查杰、邓承豪、曹宇艳、解金金、王战、王倩、薛一峰、杨宝童、薛文萍、丛子涵、侍兴松、胡宏伟、何云文、陈安珉、张雪洁、奚可迪、王杰、廖明洁、孙美美、裴俊杰、徐怡、徐启妹、汤立、李龙飞、胡张杰、朱嘉诚、李林斌

金坛区第二人民医院(8人):庄泽豪、王雷、沈成、唐丹、王伟、刘萍、王宜秀、贺楚楚 

金坛区第三人民医院(3人):刘云峰、倪赛、杨康萍 

金坛区薛埠中心卫生院(1人):张华

金坛区薛埠镇茅麓卫生院(1人):耿萍萍

金坛区博爱医院(3人):何磊、刘文丽、王一兴

金坛诚康医院(3人):王云海、郑玲娣、佘荣华

金坛吴越医院(1人):孙正强

常州德理康医院(2人):张立杰、傅金明

金坛康源医院(2人):高广锋、王东宁

二、麻精药品调剂权人员名单(5人)

金坛区中医医院(2人):钱娟、王文欣

金坛区直溪中心卫生院(1人):周莹

常州德理康医院(1人):王海霞    

金坛康源医院(1人):陈仙


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