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各镇(中心)卫生院、机关各科室: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朱敏同志挂职任金坛区朱林镇卫生院副院长(挂职期限2023年6月1日—2023年8月31日);
闫成元同志挂职任金坛区第三人民医院(金城镇卫生院)副院长(挂职期限2023年6月1日—2023年8月31日);
徐中华同志挂职任金坛区薛埠中心卫生院副院长(挂职期限2023年10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汤 立同志挂职任金坛区水北中心卫生院副院长(挂职期限2023年9月1日—2023年11月30日);
王 健同志挂职任金坛区薛埠中心卫生院副院长(挂职期限2023年7月1日—2023年9月30日);
徐 镭同志挂职任金坛区第三人民医院(金城镇卫生院)副院长(挂职期限2023年9月1日—2023年11月30日);
葛海龙同志挂职任金坛区尧塘中心卫生院副院长(挂职期限2023年5月22—2023年8月22);
郁 斌同志挂职任金坛区直溪镇建昌卫生院副院长(挂职期限2023年6月1日—2023年8月31日);
陈伟军同志挂职任金坛区尧塘中心卫生院副院长(挂职期限2023年5月22日—2023年8月22日);
王 珍同志挂职任金坛区直溪中心卫生院副院长(挂职期限2023年8月1日—2023年10月31日);
张 玲同志挂职任金坛区第三人民医院(金城镇卫生院)副院长(挂职期限2023年7月1日—2023年9月30日);
挂职期满后,职务自行免除,不另行文。
中共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健康局委员会
2023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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