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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朱敏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338991665b/2023-00012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医疗卫生 卫健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卫党〔2023〕17号 发布机构 卫健局
生成日期 2023-05-19 公开日期 2023-05-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朱敏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关于朱敏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坛卫党〔2023〕17号

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各镇(中心)卫生院、机关各科室: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朱敏同志挂职任金坛区朱林镇卫生院副院长(挂职期限2023年6月1日—2023年8月31日);

闫成元同志挂职任金坛区第三人民医院(金城镇卫生院)副院长(挂职期限2023年6月1日—2023年8月31日);

徐中华同志挂职任金坛区薛埠中心卫生院副院长(挂职期限2023年10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汤 立同志挂职任金坛区水北中心卫生院副院长(挂职期限2023年9月1日—2023年11月30日);

王 健同志挂职任金坛区薛埠中心卫生院副院长(挂职期限2023年7月1日—2023年9月30日);

徐 镭同志挂职任金坛区第三人民医院(金城镇卫生院)副院长(挂职期限2023年9月1日—2023年11月30日);

葛海龙同志挂职任金坛区尧塘中心卫生院副院长(挂职期限2023年5月22—2023年8月22);

郁 斌同志挂职任金坛区直溪镇建昌卫生院副院长(挂职期限2023年6月1日—2023年8月31日);

陈伟军同志挂职任金坛区尧塘中心卫生院副院长(挂职期限2023年5月22日—2023年8月22日);

王 珍同志挂职任金坛区直溪中心卫生院副院长(挂职期限2023年8月1日—2023年10月31日);

张 玲同志挂职任金坛区第三人民医院(金城镇卫生院)副院长(挂职期限2023年7月1日—2023年9月30日);

挂职期满后,职务自行免除,不另行文。

中共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健康局委员会

2023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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