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常州市金坛区基层财政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镇(街道、园区、度假区)财政审计局:
《常州市金坛区基层财政工作指导意见》已经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
2023年4月18日
常州市金坛区基层财政工作指导意见
为切实强化和规范镇(街道、园区、度假区)(以下简称基层)财政管理,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进基层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强化和规范基层财政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思维,树立整体统筹建设理念,全面强化和规范乡镇财政管理,建立健全现代财政制度。为加快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助推乡村振兴和镇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要求
按照乡镇财政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的相关要求,强化和规范基层财政管理,防范化解基层财政管理风险,系统重构基层财政管理体系,实现机构规范化、管理规范化、监管规范化,切实增强基层发展内生动力,全面提升我区基层财政管理水平。着力培育涵养财源,不断夯实财源基础,做大做强财政“蛋糕”。坚持开源节流,严格支出管理,确保乡镇财政收支平衡。统筹整合力量,加强协调配合,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强化镇区各类资金综合监督管理职能,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以严格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真正做到依法理财、依法行政。
三、工作任务
(一)机构规范化
按照《关于推进乡镇财政所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的通知》(苏财基层〔2018〕29号)及常州市规范化基层财政建设的相关要求,明确财政管理职责,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等举措优化基层财政机构管理。
1. 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基层党委对基层财政工作的领导,压实镇区主要负责人管理财政的主体责任。加强基层财源建设,严格支出管理,确保财政收支平衡。强化基层各类财政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2. 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基层财政、财务工作人员岗位聘用、选用、职级晋升等相关政策和机制。严格执行“不相容岗位互相分离”原则配置,建立有序交流机制。
3. 加强业务培训。重视做好基层财政、财务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区财政部门利用各种渠道,多形式开展培训,重点对新进财政、财务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专项培训。
(二)管理规范化
基层财政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重点是规范预算编制、财政支出、存款管理、资产管理、内控管理、支农工作等事项。
1. 强化预算刚性。严格预算编制,优化收支结构。按照零基预算和“人员经费按总额,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业务经费按政策”的原则,严格实行分类编制。持之以恒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集中财力办大事。加强基层政府债务管理,严禁违反规定变相举债、违法违规融资以及为他人融资提供担保。强化绩效理念,建立健全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着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有效性。
2. 规范财政支出。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财政财务各项支出管理和审批制度,全面实施财政总会计制度,严格按照新制度要求进行会计核算与报表编制。严禁公款私存私放、库外设库、账外设账、坐收坐支、违规大额提现等行为。加强票据管理、印鉴管理、网络管理、定期对账、定期互审等制度的落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强化采购资金监管。落实好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退军管理、被征地农民保障等各项财政社会保障工作,兜牢兜实基本民生底线。
3. 规范存款管理。规范基层银行账户开设、银行存款管理、会计核算管理及资金管理规定。公款存放管理纳入各单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
4. 加强资产管理。完善基层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等管理制度,统一配置和有效使用各项政府性资产。定期清查盘点,做到账实相符;国有资产报告编制完整准确。
5. 健全内控制度。落实内控制度常态化机制,全方位加强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合同管理、建设项目管理、资产管理等内控制度建设,有效管控和防范风险。加强财会监督,严格财经纪律和财经秩序,保障财政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安全。
6. 强化支农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工作。统筹各项财政支农政策,助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探索适应不同经济资源和市场条件的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子,协助申报扶持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积极配合做好本地区农业保险相关工作,包括政策性农业保险宣传,农业生产防灾、减灾等相关工作;及时办理农业保险保费结算工作。规范各类涉农补贴资金发放和管理。
7. 规范档案管理。按要求配备档案柜、专用装订机、保险柜、消防器材等设施,有保密文件的设立保密文件专柜;建设档案室,档案室使用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做好上一年度档案归档工作,加强档案工作长效管理。
(三)监管规范化
持续做好财政资金就地就近监管工作,切实履行基层财政管理主体职责。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实现资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全领域的监督检查。
1. 发挥平台作用。切实发挥“三农平台”、涉农资金综合监管平台和“一卡通”平台作用。及时完成“一卡通”系统数据信息录入,及时查看涉农资金综合监管平台各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协调职能部门做好信息录入和预警处理,及时完成三农项目管理平台申报项目的审核工作。
2. 加强专项资金监管。全面强化预算项目库管理和预算绩效管理。按要求建立项目库,严格按照各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及时准确拨付;明确工作措施,责任落实到人,做好项目公开公示、抽查巡查等工作;加强资金监管档案管理,档案包括监管工作底稿、监管台账、各类报表等内容。
3. 强化内部监管。做好基层财政财务会审和财务内审工作。财务会审由区级统一组织,每半年开展1次财务会审;财务内审由各基层财政自行组织,每季度组织1次。财务会审和内审的主要内容包括部门预算编审与执行、收支管理、专项资金管理、票证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深刻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
4. 落实基层监管责任。持续做好基层财政就地就近资金监管工作。基层财政管理机构要严格落实资金监管各项政策规定,切实发挥就地就近优势,做到把资金监管工作融入日常业务之中,实现监管工作常态化,提升管理规范化水平。配合基层农村工作局做好村级集体“三资”工作。
基层财政是基层政府履行职能的重要基础,是国家财政体系的“最后一公里”,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镇(街道、园区、度假区)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协调一致,强化落实,提升基层财政管理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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