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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3881XC/2023-00042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政府办 政府规章
文件编号 坛政办发〔2023〕58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产生日期 2023-08-03 发布日期 2023-08-11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度假区管理办,区各办局,各区管国有企业、区直属单位: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区政府编制了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将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录中明确的各承办单位要会同有关单位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起草决策草案、完成决策论证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坛政办发〔2023〕5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度假区管理办,区各 办局,各区管国有企业、区直属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区政府编制了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将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录中明确的各承办单位要会同有关单位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起草决策草案、完成决策论证过程。

二、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三、各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四、区风险评估管理部门、区司法行政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分别做好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的业务指导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五、各决策事项依法推进和实施情况纳入年度法治金坛建设监测评价和绩效考核范围。

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附件:2023年度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2023年度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项目名称

承办单位

1

常州市金坛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部分学校施教区优化调整方案

区教育局

2

金坛区2023—01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区资源规划局

3

金坛区2023—02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区资源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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