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 垂直管理部门 > 公积金管理中心 > 业务工作 > 内容
 
信息名称 转发《关于恢复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的通知》
索引号 123204004672864017/2022-00016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公积金管理中心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常公积金(2022)35号 发布机构 公积金管理中心
生成日期 2022-10-09 公开日期 2022-10-0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转发《关于恢复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的通知》
 
转发《关于恢复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的通知》
常公积金(2022)35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