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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2022年全区民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索引号 113204820141389080/2022-00049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民政局 规划计划
文件编号 坛民字〔2022〕26号 发布机构 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2-05-09 公开日期 2022-10-0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2022年全区民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2年全区民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坛民字〔2022〕26号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全面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区第十四次党代会,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五大行动”的开局之年,大事多、要事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全区民政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两个不放松”总要求和“务必整出成效”总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持续巩固深化全区养老等民政社会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隐患,确保全区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坚决守住“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不因安全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安全发展底线,为金坛现代民政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学深悟透重要论述。组织党员干部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时跟进学习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6月底前,区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至少安排1次安全生产专题学习交流。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干部年度培训必修内容。

2.强化安全宣传教育。持续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学习宣讲活动,深入民政服务机构宣传贯彻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6月底前,区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深入民政服务机构开展不少于一次安全生产专题宣讲。分批次组织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年内轮训一遍。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宣传周”安全宣传“五进”等有利时机,加大公益宣传力度,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干部职工安全防范意识。

二、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3.明确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局党组会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制定领导班子成员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列入年度述职报告制度。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领导干部深入一线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导。

4.强化部门监管责任。依据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完善民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清单》。健全安全生产联系包干制度,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和“分片包干、相对固定”原则,落实每家民政服务机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人。强化信息报送,区民政局相关业务科室每月25日前将当月安全生产监管情况汇总报市局对口处室。

5.压实主体责任。落实省民政厅新修订的《民政服务机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督促民政服务机构开展“六个一”活动、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要求,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形成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内生机制。加大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及时曝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机构,依法对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采取限制参与评比表彰、等级评定、财政资金扶持等惩戒措施,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既有成果,选树落实主体责任示范机构,发挥典型引领作用。

三、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6.强化专项整治组织领导。持续深化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落实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部署工作要求,坚持“一年小灶”期间成立的区养老等民政社会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机制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

7.落实常态化检查排查。对照《全区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的整治重点,督促全区各类民政服务机构依托“江苏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每月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区民政局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抽查检查,到12月底,实现对所辖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监管检查“过一遍”,做到“家家到”,全覆盖。积极配合做好上级组织的四不两直的明察暗访及抽查检查工作。鼓励各镇、街道按照国家有关安全规范,定期组织专家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安全检测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8.提升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发挥民政安全生产联席会作用,采取多部门联合检查监管工作机制,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督管理、消防救援、卫生健康等部门开展安全大检查,联合监管执法,消除监管盲区。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强化“江苏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运用使用,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实现安全监管信息化,提升安全监管效能。

四、突出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9.深化消防安全整治。推动民政服务机构特别是养老机构接续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年度再创成达标机构5家以上。大力推动民政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超过100人(含)的民政服务机构设立微型消防站,组建志愿消防队,12月底前微型消防站设立率、志愿消防队组建率不低于90%。

10.推进建筑安全整治。根据《常州市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常州市民政领域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将建筑安全隐患排查纳入常态化排查检查必查内容,及时发现、动态消除既有建筑安全隐患。

11.开展燃气安全整治。根据《常州市民政领域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行动实施方案》《常州市金坛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行动方案》,持续开展用气机构摸底排查,全面掌握各类机构用气基本情况。督促用气机构落实主体责任,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燃气使用情况全面自查,3月底前在用气场所张贴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积极引导使用瓶装液化气且具备改造条件的民政服务机构改用管道天然气或使用电灶具,6月底前所有用气机构全部安装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

12.做好重点人群安全排查。督促指导镇(街道)、村居(社区)定期入户探访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困境儿童、享受“两项补贴”残疾人等民政保障对象,以及农村留守儿童、高龄独居老人等民政关爱服务对象,检查消除用火用电用气、建筑安全等隐患,提醒注意事项,确保人身安全。

五、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13.完善应急预案。结合事故案例,针对安全生产事故危害、特点指导民政服务机构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预案备案管理,组织开展所辖民政服务机构应急预案检查评审,做好应急预案与本单位的安全风险及可能发生的事故相衔接。

14.开展应急演练。督促民政服务机构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确保各级各类人员熟悉应急预案,熟记岗位职责和应急处置要点,提高处置突发情况和自救互救能力。

15.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全国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试行)》,按照要求在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及时如实全面报告值班信息,加强对各辖市区民政局、民政服务机构的值班检查和督促指导,强化值班业务培训、值班场所建设和值班人员生活保障。民政服务机构建立机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突发情况有效处置。

16.强化疫情防控。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按照各类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指南,从严从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强化疫情源头管控、强化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强化重点环节疫情防控、强化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强化督导检查和责任落实,全力以赴抓好常态化疫情精准防控,确保民政服务对象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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