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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常州市金坛区农业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39062P/2022-00024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农业农村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农发〔2022〕21 号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2-03-03 公开日期 2022-03-0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常州市金坛区农业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关于印发《常州市金坛区农业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坛农发〔2022〕21 号

局属各单位、各镇农村工作局、街道经济发展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现根据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文件精神,制定我区《常州市金坛区农业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常州市金坛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1日

常州市金坛区农业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农业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工作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普法作为法治乡村建设的长期基础性工作,紧紧围绕“十四五”时期农业农村发展目标任务,以持续提升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根本,以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为抓手,着力推动法治理念、法治方法、法治服务进村入户,提升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能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和各方面,始终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舆论导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针对不同群体的法治需求,使普法工作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十四五”时期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走在前列,确保农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走在前列,确保农业农村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坚持开拓创新。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思路、机制和方法的创新,着力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融合联动。将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有效整合资源,统筹工作力量,推动形成多方谋划、广泛参与、共同享有的农业农村普法新格局。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农业农村普法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工作制度体系更加健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农业农村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法治能力明显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法治宣传教育的渠道更加充分、畅通、便捷,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现行政村全覆盖,普法知晓率和满意率达到90%以上,农民群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乡村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基本形成。

二、重点普法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农业系统干部群众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作为农业部门干部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筑牢理论根基。

(二)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把学习宪法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学习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国体政体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组织参加“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完法精神深入人心,严格落实农业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的学法用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更快的推动宪法实施。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特别要加大依法行政领域法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推动农业系统干部职工树立“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三)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

广泛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好民法典中的涉农法律条文,主动落实民法典赋予的部门职责,自觉规范行政权力。突出抓好《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干部群众自觉尊崇信仰法治和遵守法律法规。

(四)深入学习宣传促进农业经济发展、规范农村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

大力开展农业法、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畜牧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动物防疫法、渔业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农资打假专项治理,重点学习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及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方面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律在规范农村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农业产业安全和维护人民身体健康中的作用。

(五)深入学习宣传与乡村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围绕推进农村重点领域改革,着力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宅基地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方式深化农村改革的能力,筑牢乡村社会稳定基础。围绕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着力做好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乡村振兴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促进乡村宜居宜业。

(六)深化农业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立足提高农业系统干部法治理念,不断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培育新型农民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重点围绕农资生产经营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和法制培训,增强农业企业经营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法治观念,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七)深入推进农业依法治理。

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农业部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依法行政的意见》,切实履行各项法定职责,完善执法体制机制,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农业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在推进农业依法治理中加强农业法制宣传教育。

三、重点宣传对象

(一)加强领导班子成员学法用法。

围绕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认真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重大决策专题学法和领导干部年度法律考试等制度,深入学习掌握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内法规以及涉及农业农村法律法规,全面推进法治农业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二)加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坚持农业系统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年度法律考试、学法档案等制度,推动农业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增强农业系统工作人员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的法治理念,提高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

(三)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能力。

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行动,通过集中培训与网络培训相结合,确保执法人员每年法律培训时间不少于30学时,提高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专业素养。建立健全执法人员岗前培训、专题培训和定期轮训制度,举办执法培训、专题讲座、案例交流讨等各类培训班,增强执法人员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理念,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农民群众学法用法。

广泛宣传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自觉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重点选取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和内容,贴近农民、贴近生活。注重农民群众的实际需求,把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传授法律知识、培育法律意识、传播法治理念。

(五)加强农业经营主体学法用法。

通过集中培训、专家指导、开通热线、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各类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按照不同市场主体特点和需求,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农业投入品管理、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安全、转基因生物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并将相关法律法规纳入新型经营主体培训的重要内容。坚持依法服务与执法监管并举,加强生产经营活动执法监管,建立诚信守法和违法失信奖惩机制,引导市场主体知法、守法、用法,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四、创新方式举措

(一)把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全过程。

在农业农村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过程中,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立法调研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结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颁布实施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对新法新规进行宣传解读,方便社会公众理解掌握。把向行政相对人、社会公众普法融入监督检查、案件受理、调查取证、告知听证、处罚决定和处罚执行程序中,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落实行政处罚法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二)把普法融入日常服务管理。

在办公场所或者本部门网站主动公开与本部门承担的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办事指南等。在办理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事项时,使用群众听得懂、听得进的语言普及法律知识。在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村实用人才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等公共服务过程中,向农业生产经营者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指导其合法生产经营。在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和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时,积极向当事人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将处理问题与宣讲法律规定、分析案件事实有机结合,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加大以案释法力度。

利用线上线下平台及时推送关系群众生产生活、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典型案例。大力宣传农业行政执法、行业监督检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中的典型案例,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释法析理,使典型案例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普法的公开课。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针对干部群众关心关注的具体法律问题,编写普法案例、录制普法微视频,利用典型案例对相关重点人群进行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宣传。

(四)重视法治文化培育。

充分利用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共文化机构等法治文化阵地,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积极创作具有乡土文化特色、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因地制宜开展丰富多彩的农业农村法治文化活动,推动法治文化与民俗文化、乡土文化融合发展,扩大法治文化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引导群众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形成遵规守则的良好风尚。

(五)充分运用先进技术。

在继续利用传统有效的普法方式基础上,加大对新技术新手段的运用力度,开展精准普法、智慧普法。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普法宣传,打造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加大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普法方式应用,增强普法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六)加强典型示范引领。

注重培育、选树、宣传农业农村普法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强普法工作成果交流,开阔工作视野、拓展工作思路。积极争创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全国年度法治人物,组织开展农村学法用法故事征集评选活动,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推广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模范人物和典型事迹,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五、开展专项行动

(一)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

构建推动农民群众学法用法的工作机制,形成部门协同、上下对接、各环节联结的工作格局。组织认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组织有针对性的学法用法培训,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与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子”活动,探索推广一批可复制可操作的学法用法模式,到2025年底每个行政村都有学法用法示范户,为乡村振兴培养一批农村法律人才。 

(二)开展中国农民丰收节普法活动。

2021年6月1日施行的乡村振兴促进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确定每年农历秋分日为中国农民丰收节。在中国农民丰收节期间,以乡村振兴促进法为重点,大力宣传纳入本部门普法责任清单的法律法规、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特色主题普法活动,推动法律法规进基层、进乡村。 

(三)开展“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

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期间,深入开展既有地方特色又具良好社会影响的“宪法进农村”活动。针对农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灵活多样的组织形式、高效快捷的传播手段,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宣传宪法及涉农法律法规,推动宪法法律走入日常生活、走入农民群众,增强农民群众对宪法法律的情感认同和守法用法意识。 

(四)发布三农领域法治案例。

围绕社会公众关心关注的三农领域法律问题,每年征集发布有影响力、有震慑力的典型案例,通过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和网站、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直播平台等新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充分发挥法治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 

(五)讲述农村学法用法故事。

围绕关系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问题,鼓励采用交流、演讲等各种形式,讲述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学法用法故事,通过编印农村学法用法故事汇编,推广农村学法用法故事短视频,提高农民群众学法用法积极性。 

(六)建设农村法治教育基地。

利用农村文化礼堂、法治文化长廊、农家书屋等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职业院校等具备法治普及功能的单位机构,以及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崇农云讲堂、各地农业农村法律网络培训平台等线上学法用法平台,依托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农村法治教育基地,不断提高利用率和群众参与度,提升基地建设质量,更好地服务农民群众学法用法。 

六、加强支持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局属各单位、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农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和人员到位。分管领导要加强研究部署,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定期听取普法工作汇报,积极构建普法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农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成员单位及其职责,强化履行指导、协调、监督、考核职责,形成行政执法、行业管理、技术推广等有关单位分工实施的“大普法”格局。

(二)明确普法责任。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认真梳理本单位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行政权力清单,建立普法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工作任务,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坚持把农业普法融入行业监管和服务全过程,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活动,使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管理服务对象宣传普及法律法规的过程。

(三)完善普法机制。

加强农业农村部门内的协作配合,有效整合资源,形成法治机构与业务机构各司其职、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加强内部上下联动,营造宣传声势,扩大普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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