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常州市《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城镇燃气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常管气安〔2022〕6号)要求,根据《关于成立儒林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儒政发〔2022〕15号)中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现就做好近期我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三项专项整治行动
(一)开展经营性瓶装液化气用户专项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重点检查餐饮场所、农贸市场、商住混合体等人员密集、流动性强的经营性场所瓶装气用气情况,督促用气单位(用气人)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对瓶装气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应及时整改。督促用气单位(用气人)在用气场所张贴瓶装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公示牌应包括自查情况公示、供用气合同、安全使用告知书或安全用气手册等内容,接受公众监督。重点检查属地瓶装气供应企业与餐饮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实名制销售、配送服务、入户安检等相关情况,确保经营性场所瓶装气用户的使用安全。持续推进经营性瓶装气用户燃气使用安全教育,对所有商户安装燃气泄漏保护装置情况开展全面回头看。加强巡查监管,对装而不用、随意拆除的,要加大处置处罚力度。
该专项行动由经济发展局牵头负责,各村(社区)、市场监管分局、儒成公司根据职责分工配合开展。6月30日前完成排查整治工作并形成整治情况报告报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开展无熄火保护装置灶具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对辖区内在售、已使用的燃气灶具产品是否存在无熄火保护装置进行全覆盖检查,摸清违规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灶具的底数,建立整治清单,明确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到位。
该专项行动由经济发展局、市场监管分局牵头负责,各村(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法和社会事业局、儒成公司根据职责分工配合开展。6月30日前将整治清单报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开展小区车库燃气使用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摸清小区车库(储藏室)内安装使用管道燃气和瓶装液化气的用户底数,建立整治清单。对车库(储藏室)内储存、使用的液化气钢瓶进行回收,安装使用管道燃气的用户依法依规进行拆除。对拒不整改,违规供应、使用燃气的,要依法严厉查处。
该专项行动由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负责,各村(社区)配合开展。6月30日前完成整治工作并形成整治情况报告报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常态化抓好燃气安全“六整治两提升”工作
根据《关于成立儒林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儒政发〔2022〕15号)中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经济发展局负责全面排查整治餐饮场所燃气使用的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规划建设局负责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燃气工程、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全面排查小区燃气使用的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政法和社会事业局负责全面排查整治学校、养老机构、卫生院等公共场所燃气使用的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市场监管分局负责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具等产品质量的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各成员单位要摸清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立行立改,确保重大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隐患整改到位,提升燃气安全监管智慧化、信息化水平及城镇燃气居民使用安全水平,于9月30日前形成排查整治情况报告报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常州市金坛区儒林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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