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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儒林派出所民警兼任村官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3945X1/2022-00021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儒林镇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儒委发〔2022〕42号 发布机构 儒林镇
生成日期 2022-05-25 公开日期 2022-06-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儒林派出所民警兼任村官的通知
 
关于儒林派出所民警兼任村官的通知
儒委发〔2022〕42号

各党(总)支部、柚山村党委:

为充分发挥基层民警在村(社区)维护社会治安、化解矛盾纠纷、服务广大群众、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的作用,经研究,决定:

刘春生同志兼任柚山村党委副书记;

金超同志兼任南社村党总支副书记;

凌云同志兼任儒林村、后庄村党总支副书记;

郝卫清同志兼任五叶村党总支副书记;

欧阳晓苏同志兼任湖头村党总支副书记;

褚强同志兼任河下社区党总支副书记。

原驻村(社区)民警职务自行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特此通知。

中共常州市金坛区儒林镇委员会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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