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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尧塘街道食品安全专项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93204820141394763/2022-00052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尧塘街道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尧处字﹝2022﹞84号 发布机构 尧塘街道
生成日期 2022-11-03 公开日期 2022-11-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尧塘街道食品安全专项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尧塘街道食品安全专项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尧处字﹝2022﹞84号

各村(居)委会,各相关单位、部门:

《常州市金坛区食品安全专项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为深度贯彻执行,现印发《尧塘街道食品安全专项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金坛区尧塘街道办事处

2022年1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尧塘街道食品安全专项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强化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创新监管举措,创建更优良的食品消费环境,不断提升街道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根据《江苏省“十四五”食品安全规划》及常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食品安全整体状况全面提升

食品安全总体状况稳中向好,各类业态更加规范、餐饮环境更加整洁、食品质量更加安全,尤其是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安全状况全面提升,街道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

(二)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成效显著

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监管理念由“保姆式监管向强化主体责任落实、重审批轻监管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督、重监管轻服务向监管和服务并重”进行转变,校园食品安全治理不断优化,网络餐饮经营秩序不断净化,餐饮放心消费创建不断深化,农村集体聚餐防控不断强化,多部门综合治理效果不断显化,食品安全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三)公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公众对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认可度高,对食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达到8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切实维护大局稳定

1.全力保障党的二十大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食品安全。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以食品生产企业、连锁经营企业、网络平台企业、学校食堂等为重点,全面排查处置风险隐患,适时组织督导,层层压实责任。以3次以上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等为查处重点,全面排查整治食品安全风险。以学校食堂、连锁餐饮总部等经营主体为重点,排查关键环节和隐患点,提高问题发现率,坚决守牢食品安全底线。持续做好食品、食用农产品舆情处置和应急值守工作。(市场监管局尧塘分局、政社局、农村工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严把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关口。切实发挥区进口物品疫情防控组组长单位牵头作用,加大工作协调力度。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第三方冷库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指导各村(社区)和各相关单位做好涉疫食品排查管控和应急处置工作。(市场监管局尧塘分局牵头,政社局、尧塘派出所、水北派出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源头治理力度

3.净化产地环境。在轻中度污染耕地落实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安全利用措施,在严格管控类耕地实施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农村工作局负责)

4.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兽药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严格管控常规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药物行为,2022年查办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不少于3个。加强农药兽药生产、销售企业监管,规范互联网经营,依法打击互联网非法经营行为,指导农民规范使用。加大对生产、销售、使用非标农膜的监管力度,持续推进农资打假。积极推进农药集中采购统一配供和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农村工作局牵头,市场监管局尧塘分局、尧塘派出所、水北派出所、政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大粮食安全监管力度。完善出入库检验制度,开展相应重金属等食品安全指标检验项目。2022年储存政策性粮食库存抽样不小于我区政策性粮食数量的30%。严格源头管控,加强小麦赤霉病防治用药和技术指导。(农村工作局负责)

(三)聚焦突出问题整治

6.严防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继续深入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组织对学校食堂和集中供餐单位开展全覆盖风险排查,重点加大对学校(幼儿园)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检查力度,保证学校食堂采购的食品可追溯,推动采购的食用农产品源头可追溯。督促各相关单位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责任制,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责任追究。落实大宗食品原料集中定点采购制度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市场监管局尧塘分局、政社局、尧塘派出所、水北派出所、农村工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持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推进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提升行动。创新工作方式,加强新型流通渠道建设,完善农村市场食品安全治理机制。加大科普宣传和培训教育力度,提升农村市场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市场监管局尧塘分局牵头,农村工作局、尧塘派出所、水北派出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8.严格特殊食品监管。持续推进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市场监管局尧塘分局负责)

9.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推动重点单位、重点品种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问题治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范围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加强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教育,积极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坚决遏制“食金之风”。(市场监管局尧塘分局、政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严惩违法犯罪行为

10.深入实施“铁拳”行动。聚焦“民意所盼、危害最大、市场监管风险和压力最大”的重点领域,组织查办一批社会和群众反映强烈、突破道德底线、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的违法案件。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对主观故意、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人员依法严厉处罚,实施食品行业从业禁止,并将相关责任人员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视情召开新闻发布会,加强宣传和曝光,形成有效震慑。(市场监管局尧塘分局牵头,农村工作局、尧塘派出所、水北派出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开展“昆仑2022”行动。严厉打击涉假劣酒水、肉类、农资、食用农产品、保健品、走私冻品等违法犯罪活动,集中侦办一批案件,捣毁一批制假售假窝点,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突出食品违法犯罪问题。(尧塘派出所、水北派出所牵头,市场监管局尧塘分局、农村工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持续提升监管效能

12.推进智慧监管。继续推广使用江苏省食品经营安全智慧监管系统,进一步摸清监管底数,完成监管任务网格化认领,日常监督检查实现掌上操作(市场监管局尧塘分局负责)。继续开展“阳光农安”试点,探索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等高科技手段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农村工作局负责)。进一步提升校外供餐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为学生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阳光餐饮”实施率达100%,建立HACCP或ISO22000管理体系的比例达100%(市场监管局尧塘分局、政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完善“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不断提升“阳光食堂”运行质量(政社局负责)。做好食源性疾病信息上报,及时向监管部门通报食源性疾病预警(政社局负责)。加快研究对平台企业更有效的线上线下监管方式,严防行业性食品安全风险(市场监管局尧塘分局负责)。

13.实施信用监管。将食品领域抽检不合格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有序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依规将相关市场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结合食品安全风险与信用风险,科学划分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市场监管局尧塘分局负责)。探索开展农安信用分等分级动态评价,开展“信用+监管”试点(农村工作局负责)。加快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切实加大种植养殖环节落实力度,强化与市场准入衔接,推动在集团购买和校园食堂采购中查验承诺达标合格证(农村工作局、市场监管局尧塘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实施《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办法(试行)》,对从事粮食收购、储存和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企业探索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农村工作局负责)。

(六)不断夯实监管基础

14.提升检验检测水平。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检验量达到7批次/千人。研制食品快速检测方法,建立食品快速检测结果验证平台,开展食品快速检测评价和检测结果验证(市场监管局尧塘分局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量超过1.5批次/千人。组织各镇、街道扩大种植业产品胶体金免疫快检技术应用试点(农村工作局负责)。做好上级下达的食品风险监测食品采样工作,完成食源性疾病报告工作(政社局负责)。持续开展食品抽检数据质量提升行动,对承担食品抽检任务的检验检测机构和复检机构开展抽查(市场监管局尧塘分局负责)。

15.加强监管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基础建设,积极发挥全区社会治理网格的基础作用,将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宣传、隐患问题上报纳入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中。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食安办主任视频会议精神,根据《基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运行管理规范》(DB3204/T1004-2019),全区规范化运行的基层食安办占比不少于20%,进一步完善基层食安办组织架构、权责边界、工作机制、经费保障等,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队伍建设,夯实食品安全工作基层基础(街道食安办牵头,政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加快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继续开展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标准化提升行动,争创五星级监管站并建设打造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服务站(农村工作局负责)。

(七)提升行业发展水平

16.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开展乳制品、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推动实施婴幼儿配方乳粉新国标,完善奶畜良种繁育体系,加强奶源基地建设,增加优质饲草供应,提升生鲜乳质量,提高乳制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农村工作局、市场监管局尧塘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督促企业把好原料进入关、生产过程关、产品出厂关(市场监管局尧塘分局负责)。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推进现代化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农村工作局、市场监管局尧塘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支持企业发展优质稻麦、绿色有机油脂等优势特色粮油生产(农村工作局负责)。加强农产品产销对接力度,开展线上线下融合营销,持续推进农产品“进商超、进酒店、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农村工作局负责)。鼓励食品企业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市场监管局尧塘分局负责)。

(八)完善社会共治格局

17.持续推进“双安双创”。积极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跟踪评价工作。(街道食安办、市场监管局尧塘分局、农村工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积极开展宣传工作。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街道食安办牵头,街道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配合)。组织开展质量兴农、“全民营养周”“5·20全国学生营养日”等活动(农村工作局、政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利用“全国科普日”广泛开展食品安全进基层科普联合行动(市场监管局尧塘分局牵头,街道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大力开展“餐饮安全你我同查”“你点我检”“眼见为食”等群众参与性活动(市场监管局尧塘分局负责)。继续开展街道食安委专委会系列活动(街道食安办负责)。

19.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报道食品安全工作成效,宣传先进典型,推动食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帮助群众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增强公众消费信心。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健全完善舆情监测、分析、研判和处置机制,突出抓好重大活动、重要部署、重要节点等舆情监测。对社会热点积极回应、化解情绪,保持舆情平稳有序。(综合办公室、农村工作局、市场监管局尧塘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10月中旬

1.研究制定街道食品安全专项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各镇、街道、园区、度假区和各相关单位工作任务。

2.部署动员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提升行动。

3.各相关单位按照专项提升行动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各自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并报街道食安办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10月中旬—2022年10月下旬

1.各相关单位按照责任分工落实措施,分步推进,完成目标。

2.街道食安办加强跟踪调研,指导提升专项工作,组织相关人员按照任务分解表开展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

3. 照阶段性考核评价要求,2022年10月底,街道食安办对全街道食品安全专项提升行动进展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总结。

(三)考核评价与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2月

1.自查。各相关单位按照提升行动方案及任务分解表开展自查自评,有问题立即整改。

2.街道食安办对各相关单位开展考核评价。

3.巩固提升成果,总结提升经验,弥补工作不足,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长效工作机制。

4.街道对在专项提升行动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部门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街道办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执行组长,食安委副主任任副组长,各村(社区)及区食安委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街道食品安全专项提升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提升行动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相关单位要按照专项提升行动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专项提升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确定责任人员,排定进展时间表,确保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跟踪评价工作(具体分工见附件),促进食品安全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加大投入、保障到位

为确保食品安全专项提升行动的顺利进行,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为专项提升行动提供充分的经费保障,并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和监督执法装备建设。各相关单位也要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专项提升行动目标任务完成。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要利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提升行动的重要意义、工作重点和考核评价标准等内容,增进社会了解,凝聚社会共识,全面动员群众参与,营造“人人皆知、广泛参与”的浓厚氛围。

(四)督查考核、确保实效

街道食安委要强化督查督办,督促工作落实,对食品安全重大部署、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定期跟踪督办,对涉及面广、困难较大的工作进行集中攻坚,推动党政领导干部履行食品安全责任,开展专题调研,解决食品安全重大及疑难问题,确保食品安全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进一步健全考评机制,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发挥好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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