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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中共尧塘街道工作委员会 尧塘街道办事处关于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
索引号 193204820141394763/2022-00011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其他 尧塘街道 机构概况
文件编号 尧委字﹝2022﹞18号 发布机构 尧塘街道党工委
生成日期 2022-03-29 公开日期 2022-04-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中共尧塘街道工作委员会 尧塘街道办事处关于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
 
中共尧塘街道工作委员会 尧塘街道办事处关于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
尧委字﹝2022﹞18号

各村党总支和村委会,各社区联合党委和居委会,各局、办:

村(社区)党组织和干部队伍是基层工作的组织者和落实者,是党在基层全部工作的基础。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全面落实上级各项举措部署,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择优选拔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政治属性,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严把选任资格条件,村(社区)“两委”成员人选由街道纪工委负责牵头须征求公安、法院、市场监管、信访等意见。

2.建立村(社区)干部动态调整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调整任前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3.强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按照“432”强链计划建立村(社区)后备干部队伍信息库,对后备干部实行年度考核,跟踪培养。

4.村(社区)干部出现缺额的,可向街道党工委提出用人需求计划申请,由街道组织部门按《金坛区村干部选拔任用办法(试行)》《金坛区社区工作者职业化管理规定(试行)》予以办理。

5.新进村(社区)或岗位调整的干部应由街道组织人事部门开具工作介绍信按规定日期到所在村(社区)报到。农业农村局、财政审计局严格按核定待遇标准发放薪酬、考核奖励。

二、加强教育

1.村(社区)第一序列每年参加集中培训不少于7天,第二序列不少于5天,注重加强现场教学、实地考察。

2.村(社区)干部应主动提升学历,参考参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等。

3.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一至两次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上一次党课,每年召开一次高质量的组织生活会。

4.街道党工委每半年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一次交心谈心,及时沟通思想。

三、注重培养

1.村(社区)第一序列干部至少有三个以上行政村(社区)工作经历;第二序列村(社区)干部一般应有两个行政村(社区)工作经历,后备干部进入员额实践锻炼期原则上应进行交流培养。在街道机关部门挂职锻炼,可视为在村(社区)工作经历。

2.村(社区)二、三序列干部有计划地实现跨村(社区)交流。

3.村(社区)后备干部由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结合村(社区)情况,应按照组织部门考察、党工委会议确认、区委组织部备案等流程办理。

4.村(社区)干部参与街道专项工并取得突出成效的,经党工委认可,可折抵挂职期限和工作经历,并予以鼓励激励。

四、严格履职

1.落实竞职、创业、廉政承诺,加强村(社区)干部履职任期目标管理。

2.推行年度承诺,科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实行公示公开、目标评估。

3.落实分工承诺,每名村(社区)干部结合分工,每年至少承诺办成2—3件实事,办事列清单,年底见成效。

五、严肃纪律

1.严明政治纪律,不准利用网络、手机短信、微信等形式制造传播政治谣言、政治笑话及贬损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形象的言论;不准对党组织决定阳奉阴违,当面拥护,背后非议或消极抵制;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不准拉帮结派;不准串联上访、非法集会;不准搞个人攻击,诬告诽谤、泄私愤、图报复,损害团结。对违反上述情形的,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2.加强廉洁自律,不准私自处置集体“三资”,不准坐支收入,不准滥发奖金福利,不准挪用或侵占集体资产资金;严禁参与赌博、大吃大喝、大操大办、涉黄涉毒活动。

3.严肃工作纪律,坚持村(社区)干部工作日轮流值班制,每周至少确定1天为集中办公日,对值班脱岗的予以通报批评;坚持经常性联系走访群众,村(社区)干部每年走访群众全覆盖,并建立民情台账;带头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人利己侵害群众利益,不得萎靡不振消极应付工作,不得恃强凌弱欺负群众。

六、强化监督

1.强化村(社区)事务民主管理,严禁“一言堂”“家长制”。

2.规范“五务”公开,对群众关切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1次,重大事项及时公开。

3.强化审计监督,村(社区)“两委”换届前和村(社区)主要负责同志离任前,对集体“三资”和财务实行任期审计,审计结果向群众公布。

4.执行村(社区)主职干部信访反映情况、述职述廉述意识形态述法情况、个人有关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街道纪工委负责审查备案。

5.加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保障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知情权、调查权、否决权、纠正权和报告权。

七、加强考核

1.因事因病离开街道,第一序列干部2天以上的,向街道党工委主要领导请销假;其他干部3天以上的,经村(社区)负责同志同意后,向街道联系领导请销假;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解除劳动关系。

2.街道党工委每年对村(社区)“两委”开展一次全面考核,听取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述职;村(社区)“两委”干部向村(社区)党员、群众代表述职,并接受民主评议。连续两次评议不称职的,进行组织调整。

3.村(社区)干部待遇报酬纳入年度预算,考核奖金按照年终考核结果兑现,体现差异化。

八、注重关爱

1.对身患重病、遭遇重特大事故或其他灾难急需帮助的村(社区)干部由街道党工委派员及时探视、慰问。

2.村(社区)干部到龄退休后,由街道组织部门、协同村(社区)召开座谈会,开展谈心谈话。

3.结合退休村(社区)干部的个人专长、年龄、身体状况、个人意愿等,有序组织引导其加入村(社区)志愿者队伍,参与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工作。村(社区)应予以必要的工作保障,可发放一定补助,日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元、月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800元,具体由村(社区)党总支(党委)研究,并报街道农村工作局初审、组织人事部门复核后方可发放。

中共尧塘街道工作委员会        尧塘街道办事处

2022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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