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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表彰2021年度全区公安机关优秀警务辅助人员的决定
索引号 1132048201413910XT/2022-00014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体裁分类 决定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安分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公局〔2022〕28号 发布机构 公安分局
生成日期 2022-03-04 公开日期 2022-03-2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表彰2021年度全区公安机关优秀警务辅助人员的决定
 
关于表彰2021年度全区公安机关优秀警务辅助人员的决定
坛公局〔2022〕28号

2021年以来,全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在分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协助民警做好治安防控、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交通管理、处置突发事件等各方面工作上,发挥了重要作用,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和广泛赞誉,为维护全区社会稳定、群众安居乐业作出了突出贡献。

为弘扬正气、表彰先进、激励斗志,根据《常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奖励办法(试行)》《常州市金坛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分局党委研究决定:

一、评定下列100名同志为“2021年度全区公安机关优秀警务辅助人员”,颁发证书,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

袁辛夷  李 婧  尹艳萍  于妍秋  张建中  常 晨       

王 瑶  石一健  戴世杰  庄 煜  王 欢  杨 烨

赵 强  吴道骏  王 鑫  沈 俊  于文丽  滕 欢

蒋卫星  佘建军  严 良  蔡 浩  刘春辉  李 军

朱 凯  施海泉  凌 桑  华小俊   蒋卓彦  许 珊   

史金平  李嘉敏  刘丽霞  祁沛渊  许 沛  王 贇

陈 彬  符 媛  张 昺  沈 云  荀海峰  张 敏

祝 贺  夏旭成  曹 颖  孙志平  张 倩  吴颖杰

董 浩  吉 鹏  钱卓伟  王德涛  曹一飞  辛丽芳         

徐云涛  吴 浩  吴荣辉  戴 浜  王柏卿  刘 俊

翟文娟  戴 昕  颜 杰  冯 力  张 祥  王黎明       

于 俊  刘智文  夏慧俊  吴明月  邓 莹  盛晨晖

王 振  杨海斌  冯 淳  陶 强  尤益俊  常 森   

丁建秀  吴 超  曹彩莲  贺雪峰  朱 涛  徐 曾   

冯 涛  顾建平  滕荣正  刘元伟  秦孝建 胡叶(金)

石 玉  王家豪  钱 钰  王国俊  梁玮炜 胡叶(东)  

黄 慧  周润华  张智艳  欧阳静文

二、给下列4名同志各记功一次,颁发证书,各奖励人民币3000元。

陈 婷   周 银   黄 振   杨文婷

希望上述受到表彰奖励的先进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全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要以先进为榜样,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和“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坚决捍卫“两个确立”,自觉践行“两个维护”,永葆忠诚本色,牢记职责使命,进一步振奋精神、坚定信心,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为打造“美丽常州金坛样板”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奋力开创金坛公安事业新局面,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

2022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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