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新孟河建设处:
根据《区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宣传工作的通知》(坛安委办〔2022〕2号)和《常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常州市水利局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集中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加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宣传,进一步动员广大群众知晓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营造“人人知道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要求
从即日起到2022年2月底,在全区水利行业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宣传。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安全发展的重要论述和批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部署,促进创建宣传工作常态化、系统化、精准化,全力推进全区水利行业安全氛围打造,最大限度调动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参与创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展现我区水利行业主动争先、全力创安的良好风貌。
二、宣传主要内容
(一)宣传部署要求。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
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讲话精神,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的部
署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工作举措,报道我区关于开展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和水利行业创建工作动态,组织专家对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解读等。
(二)推广典型经验。提炼关于城市安全发展的经验做法,重点围绕水资源安全、水利工程规划、水利建设安全、水利运行管理安全、人员密集场所、防洪排涝以及应急救援等方面,在主流媒体进行重点报道。既报道基层的工作实效,也报道形成的制度成果,努力做到可复制可推广。
(三)加大科普教育。以水利行业安全科普为重点,制作关于事故警示、安全防范、公益广告,剖析城市安全事故案例,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知识的日常普及,引导公众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普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防洪保安、安全生产和消防等应急知识和救援技能。
三、宣传形式
加强社会公益宣传。局属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本单位所属的各类宣传栏、宣传橱窗载体,制作张贴城市安全宣传画、宣传标语、公益广告;充分利用本单位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创建宣传公益广告;充分利用管理范围内的各类围墙、施工围挡、沿河护栏等刊载创建宣传公益广告、宣传标语。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把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宣传作为提升市民安全意识和城市安全水平的重要抓手,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常态推进,确保各项宣传措施落地落实、落细落小。要明确专门负责部门和具体联络员,按要求协同推进,确保高效顺畅开展。
(二)注重宣传实效。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针对水利行业实际,突出城市市民、基层员工、从业人员等各类人员,采取形式多样、区分宣传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活动,涉及图文资料、影像视频、标语口号、舆论监督等报道内容,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宣传效果高质量。
(三)及时报送信息。从2022年元旦起,局属各单位每月的10号、20号、30号向区水利建设管理所报送集中宣传统计表、创建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图像视频、新闻宣传等佐证资料,未按时报送资料的视为最近10日未开展相关工作或工作形象进度保持不变。
联系人:张彦傑,联系电话:18006146477。
附件:1.创建宣传素材;
2.各有关镇、街道、园区和部门创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集中宣传统计表
常州市金坛区水利局
2022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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