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州市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常委农〔2013〕38号)文件精神,按照“规模适度、发展良好、带动能力较强”的要求,我区开展了第十七批家庭农场的申报和认定工作。经参与认定的家庭农场申报,区镇审核,拟确定本次符合认定条件的家庭农场共16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月6日-2022年1月13日。
公示期间,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映不符合认定条件等方面的问题,反应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电话:区农业农村局区委农办综合科,0519-82822229。
附件:金坛区第十七批家庭农场拟认定名单
常州市金坛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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