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各委办局,各区管国有公司、区直属单位:
根据坛政办〔2022〕239号办文单,现公布标准地名如下:
通明新苑:根据金坛区发展和改革局(坛发改投字〔2019〕108号)批复,该项目以高层住宅楼及公建配套用房为主。其四至范围:东临薛埠大街,西至规划道路,南临规划道路,北靠方山路。占地面积为53719平方米,建筑面积140631.66平方米。
今后在各类文书、门楼标牌、广告宣传等使用该地名时,必须完整使用“通明新苑”标准地名,不得随意更改或使用部分名称。竣工后,请及时与区地名办联系,并按照《地名标牌城乡》国家标准(GB17733—2008)制作安装楼幢牌、单元牌、门牌等,不得安装非国家标准的地名机标牌。
常州市金坛区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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