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各委办局,各区管国有公司、区直属单位:
根据坛政办〔2022〕95号办文单,现公布标准地名如下:
观湖苑:根据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坛发改备〔2021〕133号)文件批复,该住宅小区以低密度纯住宅楼和公建配套设施为主。其四至范围:东临徐塘路,西至华阳路,南临滨湖北路,北靠乌干路。占地面积为45711平方米,建筑面积78973平方米。
今后在各类文书、门楼标牌、广告宣传等使用该地名时,必须完整使用“观湖苑”标准地名,不得随意更改或使用部分名称。竣工后,请及时与区地名办联系,并按照《地名标牌城乡》国家标准(GB17733-2008)制作安装楼幢牌、单元牌、门牌等,不得安装非国家标准的地名标志牌。
常州市金坛区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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