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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局:常州市局召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宣贯会
  信息来源: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2-12-01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11月30日下午,常州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各辖市、区交通运输局,常州市道服中心,各驾培管理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召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宣贯会。常州市交通运输局运输服务业管理处副处长王俊主持会议并讲话。

新版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于11月1日正式实施。会上,王俊围绕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主要修改内容进行宣讲,重点指出各级职能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机动车驾驶培训备案制度、完善教练员管理制度、规范驾培机构经营活动。

会议强调,各辖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依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细化备案受理、备案服务、备案结果公开等工作流程和配套措施,严禁驾培机构聘用最近连续3个计分周期内有交通违法计分满分记录或者发生交通死亡责任事故、组织或参与考试舞弊、收受或者索取学员财务的人员担任教练员,若存在上述情况一律解聘处理。

下一步,区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将组织14所驾培机构负责人召开宣贯会议,充分理解《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实施的重大意义并加以贯彻落实,采取行之有效的举措确保我区驾培市场健康和谐有序发展,为社会培养出优秀的驾驶人员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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