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方便百姓,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关于全面推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要求,自11月21日起,卫健局窗口实施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提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卫健局窗口一次性告知需要提交的材料及现场卫生设施要求,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人签署《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现场卫生设施在规定期限内达到审批条件,窗口当场发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即由承诺的3个工作日变成了立等可取,大幅提高了办事效率。
对于实行承诺制的公共场所,区卫健局将在申请人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30日内,对申请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申请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将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是深化“放管服”和“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卫生监督管理模式由以往的“重审批、轻监管”转向“宽准入、严监管”,从事前的直接把关,转变为事前的间接把关,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督促申请人落实审批条件,真正做到在方便企业和办事群众的同时,更好地为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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