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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开展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专项整治
  信息来源: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2-11-01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为进一步规范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市场秩序,切实加强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质量监管,根据国家、省药监局统一部署,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专项整治。

一是规范经营许可审批。严格按照规定审批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经营企业,需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业资格人员和设施设备。

二是加强经营企业监管。以眼镜商城、眼镜店、居民区、车站码头、繁华街区、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夜市、购物商场、学校周边饰品店铺、美容美甲店、小商品批发市场、乡镇农村集贸市场等为重点区域,检查经营企业是否有经营未取得注册证的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行为,是否无证经营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存在销售假劣、过期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及其护理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加强网络销售监管。督促网络销售备案企业按照《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检查网络销售企业是否按要求展示生产经营许可证及产品注册证,发布的相关信息是否与经注册的内容保持一致,是否存在违规从事网络销售活动等。

四是严查违法违规行为。高度重视网络监测、投诉举报、监督检查等渠道发现的案件线索核查,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立即采取相应控制措施,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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