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保护长江鱼类等生物资源,保障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近日,金坛区市场监管局认真执行《关于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通告》要求,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
一是明确行动目标。此次专项行动围绕水产品流通和餐饮环节,持续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实现“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长江禁捕工作目标。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向广大市场经营户积极宣传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相关政策,要求广大经营户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履行社会责任,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积极配合做好“打击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执法行动”工作。
三是加强广告检查。严禁水产经营户的门牌、店招、户外宣传中使用“野生长江鱼”“野生江鲜”“长江鱼”等字样,作为营销噱头使水产的来源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
四是加强市场监管。在农贸市场、批发经营户、餐饮单位等场所张贴禁售通告及承诺书,坚决查处购买和销售野生长江鱼和对销售禁用渔具、电鱼设备的违法行为。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积极落实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完善内部管理,用实际行动打好长江禁捕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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