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岸头村村民陈某到村委反映其儿子未尽赡养义务,前来村委寻求帮助。
经核实,陈某原住岸头村庆升村陈家棚,育有一子一女,2013年拆迁后,目前安置在岸头佳园小区。据其子反映:母亲在自己4岁时离世,父亲陈某并未尽抚养义务,2013年拆迁时,拿到安置房后结余的拆迁款全部由父亲陈某支配,并且重组了家庭,当时父子双方立下协议,每月支付其父一定赡养费即可。目前父亲陈某不仅用完全部拆迁款,在外还有欠款。其子认为自己一直在履行每月支付赡养费的义务,现并不想替父亲偿还债务。
了解事件原委后,考虑到陈某已经80岁,现因欠款问题导致其生活焦虑,经常到村委会寻求解决办法,岸头村信访代理人李伟国同志多次联系陈某的儿子做思想工作,陈某的儿子原本不管不顾的想法有所动摇,但仍担心父亲会继续挥霍无度。在找到问题解决的突破口后,李伟国同志联系父子双方到村委会调解室调解,结合目前陈某每月800多元的失地保障退休金收入等情况,最终双方达成共识。首先,陈某在村委见证下表态以后不再乱花钱,其次由陈某儿子出面还清其父债务,且继续履行支付赡养费义务。
最后村委向双方发放了《信访工作条例》宣传册,并表示要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要坚持依法、理性、有序、文明信访,父子双方有问题还是要多用心沟通,多为对方着想。陈某对村委会的调解很满意,对信访代理人李伟国同志的辛勤付出表示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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