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社保中心走访部分特困行业企业,了解企业在经营、社保缴纳等方面存在的困难,为企业带来最新的社保费缓缴政策解读。
为减轻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全力支持企业克服困难、恢复发展,中央、省、市陆续出台了多项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针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企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期为2022年4月-6月或5月-7月,缓缴期限可延长至2022年底;失业、工伤保险缓缴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
为确保缓缴政策落地落实,区社保中心进一步优化服务、简化流程,企业以自愿原则申请缓缴社保费,填报《江苏省特困行业缓缴社保费申请表》交由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即可。截至目前,区社保中心已受理特困行业企业社保费缓缴申请13家,缓缴金额577.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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