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含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结算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2〕90号)文件要求,近期省相关审计组分批对全省各地2021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申报结算数据进行了不见面会审。金坛区人社局社保中心按时报送相关申报材料至审计组,并于日前顺利完成本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21年度央省财政补助资金结算工作。
区社保中心高度重视本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21年度央省补助资金结算工作,由业务及财务部门按要求提供我区各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发放凭证单据及电子数据、财政补助资金收入的凭证单据、财政专户划拨基础养老金的拨款凭证单据、财务收入支出各科目明细账电子数据及年度财务报表等资料,向省审计组提供的申报材料清晰齐全,业务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并认真分析数据填报财政补助资金结算表及审计底稿,顺利通过了审计组的审核。
省审计组经过对我区申报材料初步梳理和审核,以及通过电话及网络等方式进行沟通确认,金坛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21年度实际发放基础养老金116万人次,发放金额共计40275万元,其中:中央及省财政应补助资金5402万元,本区财政补助资金3487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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