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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警惕冒用我局名义进行年报欺诈信息
  信息来源: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2-04-13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近日,金坛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多位经营者反映,有违法分子利用企业年报进行诈骗活动。不法分子冒用市场监管部门名义,通过拨打电话、发送短信的方式,向业主催报年报等信息,诈骗短信中要求企业按照对方提供的链接进入网页并填写信息,假冒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诱导业主先交纳费用,然后才能进入年检,已有经营者上当受骗。

在年度报告期间,有不法分子以填报“年报”的名义实施诈骗套路,请广大市场主体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市场监管部门不会以任何理由对年报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企业和社会公众谨防诈骗!如接到类似电话短信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及时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核实。

年报是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的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通过年报,可以让社会公众与合作伙伴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保障交易安全;而企业通过年报,可向外界展现企业的实力与诚信经营的形象,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条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市场监管总局要求,每年市场主体年报的时间是当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请尚未年报的生产经营者,及时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官方网站)的“企业信息填报”模块进行填报和公示。个体工商户还可以通过纸质方式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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