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住建部统一部署,按照每年抽取三个地级市的要求,省核查组于3月9日至3月11日对常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进行实地核查,我区接受相关核查。
核查组按照资金管理、项目管理、产出效益三个方面,对我区2021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和租赁住房保障等相关台账资料进行翻阅,肯定了我区该项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提出合理性建议。
下一步,房管中心将以本次财政绩效评价工作为契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体系,不断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