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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尧塘分局指导药店落实“场所码”
  信息来源: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2-03-11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根据常州市《关于加强药店、医疗机构、公共交通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常疫指综发〔2020〕5号)文件精神,为加强重点场所重点单位健康码核验,全市要求企业通过“常州政务服务网”进行“场所码”申领、下载、打印,所有零售药店必须申领并在醒目位置张贴“场所码”,药店工作人员提醒进店购药人员扫码登记并查验。

3月10日临近下班,金坛区市场监管局尧塘分局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通过辖区药店群进行告知,并派专人加班加点指导操作。11日一大早,分局监管人员就对药店场所码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督促。另一方面,监管人员要求各药店在认真落实场所码的同时继续执行“四类药品”实名登记,若有特殊原因无法扫码登记的购买药品人员,要将其信息立即录入“四类药品”实名信息登记上报系统,不能用事后补录的方式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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