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上午,来自安徽省的市民司先生在我区行政审批局公安窗口办理了长三角区域跨省(市)新生儿入户业务,这也是该项政策实施后我区办理的首例跨省入户业务。
因司先生的孩子出生需上户口,按照传统跨省迁移户口政策,司先生需回户籍所在地办理入户,得知新生儿户籍业务能就近办,便带着户口簿、新生儿出生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和结婚证来到了金坛区行政审批局公安窗口提出办理申请,用时不到半小时就完成了办理,孩子的户口簿也将从老家直接邮寄到住处,十分方便。
目前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全域内出生并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上述四地户籍居民,随父或随母在长三角区域家庭户内申报出生登记的新生儿,其父(母)可在实际居住地向公安机关提出跨省(市)新生儿入户申请。其中符合父母双方为同民族、婚内出生等办理条件的,即可签署《长三角跨省(市)新生儿入户承诺书》,提交办理材料原件。
该项业务以实际居住地和拟入户地公安机关之间的信息流转替代居民群众两地来回奔波,实现了“一地办理、网上流转”,为群众办事提供了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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