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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公示
索引号 11320482014138860P/2022-0002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住建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住建局
生成日期 2022-05-27 公开日期 2022-05-2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公示
 
关于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公示

1、   工程名称:吾悦广场7-12#楼、S1-A商业、S1-C商业、S2商业及地下车库工程          

2、   建设单位:常州金坛新城万博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3、   施工单位:江苏兴厦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4、   公示事由:依据《关于印发金坛市房地产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坛政办发〔2015〕40号)规定返还质量保证金。

5、   公示时间:自2022年5月27日至2022年6月2日。

6、   公示期内,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有异议的,均可通过电话反映情况,并请留下真实姓名以及联系方式;通过信件反映情况的,若以单位名义请加盖公章,若以个人名义请签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通过现场反映情况的,请出示身份证明。

7、   通讯地址:常州市金坛区西城街道东环一路669号院5号楼二楼203室,邮编:213200;联系人:杨志国,联系电话:0519—82698512。

常州市金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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