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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我区发布2021年第十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
索引号 113204820141411706/2021-00035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食品药品 市场监管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21-12-09 公开日期 2021-12-0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我区发布2021年第十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
 
我区发布2021年第十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2021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意见》的通知、《关于下发2021年常州市金坛区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意见的通知》(坛食安委〔2021〕1号)、关于《常州市2021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意见》的补充通知等文件的要求,现将金坛区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按照常州市2021年每千人7批次的抽检任务,截止目前,共完成抽检3525批次,占全年计划的86.82%,合格率为98%。本月我区结合秋季重点食品及相关产品来进行抽检。种养殖环节共29批次,其中稻谷3批次;地产蔬菜26批次。生产环节抽检了18批次,餐饮环节57批次,流通环节抽检了915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744批次;饼干1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批次;蛋制品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5批次;豆制品5批次;方便食品10批次;蜂产品4批次;糕点6批次;酒类7批次;粮食加工品36批次;肉制品2批次;乳制品1批次;食糖5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8批次;蔬菜制品10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5批次;水产制品2批次;水果制品3批次;糖果制品2批次;调味品21批次;饮料21批次。本月共抽检1019批次,其中41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对不合格食品及其所涉及的单位,金坛区食安办责令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同时依法开展调查处置。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重点针对市场重点食品及相关产品来安排抽样,继续紧盯高风险食品、高风险指标、高风险区域等安全问题,排查隐患,增强食品抽检的针对性、有效性、系统性,保障食品安全,促进全区食品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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