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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常州市金坛区东城街道2021年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41568L/2021-00019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东城街道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东街字〔2021〕22号 发布机构 东城街道
生成日期 2021-05-20 公开日期 2021-06-2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常州市金坛区东城街道2021年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常州市金坛区东城街道2021年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坛东街字〔2021〕22号

各村(社区)、街道各部门:

现将修订后的《常州市金坛区东城街道2021年防汛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金坛区东城街道办事处

                                                                                                                                2021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金坛区东城街道2021年防汛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东城街道抗御可能出现的重大水旱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规范防汛防旱及应急抢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灾害的经济损失,结合我街道实际,制订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江苏省防洪条例》、《江苏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苏省防汛防旱应急预案》、《金坛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金坛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及发生在邻近地区但可能对本区产生重大影响的水旱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水旱灾害包括:洪涝、台风、风暴潮、干旱以及可能由此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工作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不断提高防汛防旱的能力和水平。

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工作原则。防汛防旱工作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

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的工作原则。要不断提高预防、监测、预警能力,衔接好“防”和“救”的责任链条,确保无缝对接,形成整体合力。

坚持公众参与,社会共治的工作原则。要聚集全社力量,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区域协同,共同打好防汛防旱攻坚战。

坚持依法依规,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地各部门要依法依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防汛防旱的各项工作。

2风险分析

2.1自然概况

东城街道地处常州市金坛区东部,行政区域总面积74.49km2,北与丹阳市里庄桥镇、东与丹阳市皇塘镇毗邻,南与尧塘街道、西与西城街道、金城镇接壤。

2.1.1总体地貌

东城街道属长江下游冲积平原的太湖湖西平原,北部是沿线低洼区,地面高程一般在5.0~6.0m之间,东部属于高亢平原,地面高程一般在6.0~9.0m之间。 

2.1.2气候

金坛区地处亚热带南部,属海洋性气候,受季风影响明显,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105.2mm(1930~2016年金坛站,下同),年最大降雨量为2093.6mm(2016年),年最小降雨量为556.8mm(1978年),最大一日雨量为250.8mm(1956年),最大三日降雨量为352.0mm(2002年)。 

2.1.3水系

东城街道境内河道纵横交错,辖区内有省名录骨干河道2条(丹金溧漕河、尧塘河),其中,尧塘河主要承泄丹金溧漕河来水,形成北引运河、东排滆湖的河道框架;区级河道4条(下塘河、电胜河、金花河、薛庄河)。

2.2社会经济

东城街道现辖区内有5个村委会,12个社区居委会,2020年末,总人口7.8万人。据统计,2020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7亿元。

2.3洪涝灾害成因

(1)东城街道属长江下游冲积平原的太湖湖西平原,其中东部属于高亢平原,北部是沿线低洼区,地面高程一般在5.0~6.0m之间,易发生洪涝灾害。

(2)每年汛期(5月~9月)降雨量占全年降雨量的60%左右,且时空分布不均。造成东城街道洪涝灾害的降雨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梅雨型降雨,其特点是时间长、范围广、雨量大,洪水往往是流域性的,其造成的灾害历时长、影响面广、危害大,如1954年、1991年、2015年、2016年型降雨;另一种是热带风暴(台风)型降雨,其特点是历时短、范围小、雨量集中、强度大,洪水造成的灾害往往是局部性的,历时较短、影响范围较小,如1962年。此外梅雨期间,由于切变、低涡和低槽等天气系统影响,也会产生历时短、强度大、雨量集中类似热带风暴(台风)型的暴雨,如1969、1974年型降雨。

(3)金坛城区地势总体上比较高,一般高程在6.5~7.0m,丹金溧漕河穿越城区后,东城街道分别被内部柘荡河、尧塘河、下塘河等河道分割,在柘荡片区地面高程比较低,易受洪水侵袭。

2.4 洪涝防御体系

2.4.1东城街道洪涝防御体系

(1)排涝站

1978年在柘荡圩建大柘荡排涝站,1982年在柘荡圩建大柘荡东排涝站,2005年在柘荡圩建大柘荡西排涝站,2013年对3座排涝站进行改建,大柘荡排涝站排涝流量为3.86m3/s、大柘荡东排涝站排涝流量为1.93 m3/s、大柘荡西排涝站排涝流量为1.93m3/s。2002年在小柘荡圩建小柘荡枢纽,2013年改建,排涝流量为1.93 m3/s,2013年在小柘荡圩新建小柘荡排涝站,排涝流量为3.86m3/s。2014年在东方社区新建东下塘排涝站,排涝流量为0.44 m3/s,张巷里排涝站,排涝流量为0.44 m3/s;2016年在北渚荡新建北渚荡排涝站,排涝流量为0.44 m3/s。

(2)堤防

东城街道各河两侧圩堤顶高程不一,丹金溧漕河段小柘荡圩堤高程约为7.5m;千亩以上圩堤大柘荡圩,全长4.1公里,圩堤高程约为7.5m;尧塘河北渚荡圩堤高程约为7.5m左右。

(3)涵闸

下塘河上下游兴建控制口门,解决了河东片区排涝的主要问题。2013年改建红光闸站,解决河网化河道排涝问题。2016年建成下塘河闸、金花河节制闸、金花河东闸、经九河闸4座水环境改善建筑物,促进河道水流循环,改善河道水环境。

以上水利设施运行完好,能确保防洪最大安全,涵(闸)设备完好,启闭灵活;按规定进行安全巡查,汛期及大暴雨期间有专人值守。

3组织体系及职责

东城街道成立防汛防旱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街道的防汛防旱工作。

3.1东城街道防汛防旱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3.1.1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张 阳

副组长:陈云翔 朱丹俊  袁海涛  孟明俊      

成   员:魏 东  汤金荣 师一峰  张 芸  李洪俊

             冷建华 张国勇 戴叶琴  刘建平  周国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东城水利站,魏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防汛防旱日常工作。联系电话:82695515。

3.1.2领导小组职责

东城街道防汛防旱小组负责东城街道的防汛防旱工作。组织开展汛前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做好汛前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制定街道防汛应急预案,启动、结束防汛防旱应急响应,部署和组织实施抗洪抢险,组织灾后处置。

3.1.3办公室职责

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工情和灾情,做好汛情上报;及时将上级要求向领导小组或主要领导汇报,做到信息畅通;收集整理各种资料,为抢险救灾提供科学决策依据;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各单位的防汛工作;贯彻落实指挥部安排的其它工作。

3.2防汛重点地段值班人员:

大柘荡圩负责人:吕国军,成员:蒋息燕、郭卫平、盛 俊、魏东。

小柘荡圩负责人:谢晓燕,成员:胡越、殷连忠、徐文婷、武丽平。

北渚荡圩负责人:王 新,成员:汤洪锡、庄云华、王 梦、朱笛。

东下塘排涝站负责人:陈忠元 成员:项家欢、金 鑫、韩栋栋。

张巷里排涝站负责人:黄 磊,成员:孙国松、史雪萍、邵 辉。

3.3应急抢险队伍组成

应急抢险一组

组   长:袁海涛

副组长:张 芸

组   员:吕国军  汤洪锡 乔 琪 陈 军  祁玉锋

             蒋大伟  施鑫元 崔华强 吴一乔 汤建芳

             郭双军 钱 翔 朱忠华 范 涛 王 俊

             周新华 荀颖昊 袁 平  虞春荣 周 俊

            于 康

应急抢险二组

组   长:孟明俊

副组长:孙洪涛

组   员:谢晓燕  殷连忠 王 新 郭卫平 葛云泽

             蒋倪俊  夏小刚 吴 越 庄伟建 谢宝林

             李 诚 张建平  汤卫星 汤忠平  钱卫军

             于益平 汤 仪 陈 超  徐文涛 陈玉晶

             黄 磊

3.4村(社区)委会主要工作职责

根据街道防汛抢险预案,制定本地区的防汛预案,并报街道防汛办公室备案。在汛期来临之前,按照街道防汛领导的要求,对防汛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安排。

各村(社区)防汛第一责任人,要对本辖区的防汛工作负总责。

防汛分片包干人员要坚决服从第一责任人的命令,并按要求对包干地区进行认真的汛前、汛期、汛后三个环节的检查,将检查情况及时反馈给包干区第一责任人,并向街道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上报书面材料,并及时处理,不留后患。

对辖区内的河道、圩堤、排涝站等易发生险情重点地段进行详细排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

对阻碍防汛工作的违章建筑物,要依据《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坚决予以拆除。

3.5其它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东城派出所:负责维护灾区治安秩序,打击趁灾打劫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重点目标安全。

东城交警中队:负责灾区交通疏导、交通管制以及救灾物资牵引等工作。

社会事业办民政科:负责救灾款物的筹集和储备,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组织救灾捐赠工作,做好救灾及捐赠款物的接收、使用、管理工作;开展救灾政策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和减灾意识。

电力、电信:负责组织指挥灾区电力、通讯等设施的抢修工作,保障灾区电力供应、通信及邮路的畅通。

经发办:负责组织灾民开展生产自救,指导灾民搞好抢种补种等灾后生产,做好灾区种苗供应和动植物病的防治工作。

水利站:负责对灾区雨情、水情、汛情的监测,以及防汛物资的储备管理。负责1个流量以上排涝站和钢闸门在汛期排涝、启闭运行。(附排涝站和钢闸门运行设定表)做好水位监测,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险情;组织灾区重要水利、供水等设施的抢险修复工作,提出恢复重建方案。

卫生部门:负责灾区防病治病和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卫生监督工作,报告、发布疫情信息,负责疾病防治药品、器械的管理、使用和救灾药品的质量监督。

财政所:做好救灾经费下拨工作,保证救灾款及时到位。

4预防与预警

4.1预防预警信息

4.1.1气象水文信息

水利站加强与水文部门的联系,了解汛情变化趋势,将重要水情、雨情及时报街道分管领导,为街道决策提供依据。

4.1.2工程信息

(1)当丹金溧漕河水位达到警戒水位5.0m以上时,各圩堤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监测,了解工程运行情况。当圩堤发生险情时,各村(社区)要在险情发生后及时报送东城街道防汛防旱领导小组。

(2)当堤防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垮塌时,各村(社区)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影响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东城街道防汛防旱领导小组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以利加强指导和进一步的抢险决策。

4.1.3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利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各村(社区)及时向东城街道防汛防旱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洪涝受灾情况,领导小组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区防办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各村(社区)在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街道防汛防旱工作领导小组,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区防办,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3)各村(社区)应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洪涝灾情。

4.2预警级别划分

金坛区洪水划分为四个预警级别,当金坛站水位达到4.6m(含4.6m,以下类推)以上而在警戒水位5.0m以下为IV级,达到警戒水位5.0~5.8m时为III级,达到5.8~6.2m为II级,超过6.2m水位为I级。I~IV级洪水预警颜色依次采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

4.3预防预警行动

4.3.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各村、社区和有防汛任务的部门、企事业单位等要加强防洪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涝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各村、社区要落实防汛责任制,企事业单位按照街道要求,明确防汛安全责任主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不能留有防汛安全死角。各村、社区和区级各部门及重点防汛单位要结合新情况、新问题落实防汛安全责任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把防汛保平安的行政首长负责制贯穿到防汛工作的全过程。汛前要分别明确圩堤、河道等重点防洪区的责任制;要落实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本单位、本部门防汛抢险专业队组织的建设。各级各部门防汛机构要落实岗位责任制,坚持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确保雨情、水情、灾情和防汛指令迅速传达。

(3)工程准备。各村、社区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河道、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物资准备。东城街道防汛物资仓库现有物资:麻袋2230只、编织袋6890只、圆木108根、毛竹100根、钢管737根、潜水泵22台、软管37卷、真空泵1台、电缆线1100米等物资。

(5)防汛检查。

汛前检查。各村(社区)挂钩领导负责对各村(社区)领导机构的成立、防汛值班制度的落实,辖区内主要河道、圩堤、排涝站和各学校等重点地段防汛抗洪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汛期检查。督促检查和指导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根据当地实际重点检查汛前所查出的问题和解决方法。

汛后检查。主要检查灾情情况(损失程度),总结防汛工作的经验教训和解决遗留问题。

4.4主要防御方案

(1)4.6m水位洪水防御

当金坛站水位达到4.6m即为设防水位,街道范围的小柘荡圩因部分地面高程低于4.5m,因此必须采取关闸挡外河水入圩。街道加强防汛值班,同时要求做好低洼圩区的关闸、开机排涝等工作。

a、1 m3/s流量以上排涝站:

东城街道排涝泵站运行设定表

序号

排涝站名称

内河水位(m)

停机水位(m)

备注

1

大柘荡排涝站

4.5

4.2

2

大柘荡东排涝站

4.5

4.2

3

大柘荡西排涝站

4.5

4.2

4

小柘荡排涝站

4.5

4.2

5

小柘荡枢纽

4.5

4.2

东城街道闸门运行设定表

序号

水闸名称

开闸水位(m)

关闸水位(m)

备注

1

红光泄洪闸

7.5

7

若遇特殊情况在其他水位需启停排涝实施,以东城街道书面通知为准。

b、1 m3/s流量以下排涝站:

北渚荡排涝站、张巷里排涝站、东下塘排涝站;这三座排涝站由所在辖区村委或社区根据自行情况进行排涝。

(2)5.0m-6.0m水位洪水防御

a.当金坛站水位达到警戒水位5.0m时,城区通航河道两侧圩堤处于洪水威胁之中,堤防的险情增大,低洼圩区已进入正常排涝,同时所有圩堤涵洞的防汛责任人要组织定时检查,确保险工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理。街道防汛领导小组加强防汛值班,组织做好雨情、水情、工情的资料收集,及时分析汛情变化、灾情发展,向指挥部领导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3)超保证水位6.0m洪水防御

当金坛站水位超过保证水位6.0m,街道防指副指挥(分管领导)在岗加强值班,街道防指及时与水文、气象及上级防指保持联系,掌握汛情变化趋势。街道防办随时向街道防指负责人和防指成员单位通报汛情。做好防汛抢险物资调用准备和抢险队伍召集,一旦出现险情,立即投入抗洪抢险。街道防指成员单位防汛负责人要确保与街道防指的通讯畅通。随时与街道防指联系,交换汛情信息,以便街道防指掌握各区域的防洪情况,供领导决策。

(4)超过1991年最高水位6.37米洪水防御

当金坛站水位超过6.37米时,宣布金坛进入紧急防汛状态,街道领导及街道防指成员单位领导必须到岗到位在各自的负责范围内指挥抗洪抢险,街道人武部、民兵预备役部队,各部门、企事业单位抢险队伍,在街道防指的统一指挥下展开抗洪抢险工作。

5应急响应

5.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5.1.1根据洪涝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由重到轻分为四级:I级、II级、III级、IV级。

5.1.2每年的5月1日至9月30日为汛期。进入汛期,我街道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响应行动。 

5.1.3东城街道防汛防旱领导小组组长原则上在街道防汛防旱指挥部指挥中心负责指挥。副组长及成员在各部门指挥,必要时,按照区防指要求到达指定位置进行指挥。

5.1.4  洪涝灾害发生后,由已经或可能发生险情的村、社区汇报当前汛情和险情,街道防汛防旱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和抗灾救灾工作,并将情况上报上级防汛防旱指挥部并提出汛期意见和抗洪救灾实施方案。

5.1.5因洪涝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街道防汛防旱指挥部应组织卫生、交通、公安等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防止灾害蔓延,及时向上级防汛防旱指挥部报告。 

5.2 I级应急响应

5.2.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I级响应:

(1)金坛站水位超过6.2m,王母观站水位达到6.0m;

(2)我区中型或小(1)型水库发生垮坝或万亩以上圩堤决堤。

5.2.2 I级响应行动

    (1)东城街道防汛防旱指挥部指挥长必须坐镇指挥部,亲自指挥调度。根据受灾情况,东城街道防汛防旱指挥部按照区防指要求,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相关规定行使权力。街道工作重心转移到抗洪抢险上来。

(2)迅速组织防汛会商,根据汛情、险情、灾情启动预警、抢险、转移、救灾等预案,做出具体部署。村(社区)防汛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亲临一线,靠前指挥。

(3)及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等各种渠道发布预警信息,组织受威胁区域群众迅速转移避险,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4)及时关闭受洪水影响的景区、公共场所,取消大型集会活动。划定危险区域,实施交通管制。

(5)立即成立前线指挥部。组织部队、武警和村(社区)各级抢险队伍迅速奔赴抗洪一线,巡堤查险排除险情,依法清除阻水障碍,确保堤防安全。

(6)严格服从区防指统一调度指挥,遇有重大困难,及时向区防指报告。河道分洪、蓄滞洪区运用要及时通知相关村(社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7)切实做好避险转移和灾区群众生活基本保障,做好善后处理和灾后防疫,组织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和重建工作。

(8)迅速组织力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为抢险救灾和迎战后期暴雨洪水提供保障。

(9)严格执行信息上报制度,每日上午8时、下午4时前向区防指报告抗洪抢险救灾工作进展情况;重大雨水情、险情、灾情和重要工作部署,必须第一时间上报。

5.3 II级应急响应

5.3.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II级响应:

(1)金坛站水位达到5.8~6.2m,王母观站水位达到5.6m;

(2)小(2)型水库垮坝或五千亩以上圩堤决堤。

5.3.2 II级响应行动

(1)东城街道防汛防旱指挥部指挥长必须坐镇指挥部,亲自指挥调度。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听取汛情和抗洪抢险情况的汇报,街道工作重心转移到抗洪抢险上来。

(2)迅速组织防汛会商,根据汛情、险情、灾情,启动预警、抢险、转移、救灾等预案,做出具体部署。村(社区)防汛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亲临一线,靠前指挥。

(3)及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等各种渠道发布预警信息、组织受威胁区域群众迅速转移避险,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4)及时关闭受洪水影响的景区、公共场所,取消大型集会活动划定危险区域,实施交通管制。

(5)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组织部队、武警和村(社区)各级抢险队伍迅速奔赴抗洪一线,巡堤查险,排除险情,依法清除阻水障碍、确保堤防安全。

(6)严格服从区防指统一调度指挥,遇有重大困难,及时向区防指报告。河道分洪、蓄滞洪区运用要及时通知相关村(社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7)切实做好避险转移和灾区群众生活基本保障,做好善后处理和灾后防疫,组织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和重建工作。

(8)迅速组织力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为抢险救灾和迎战后期暴雨洪水提供保障。

(9)严格执行信息上报制度,每日上午8时、下午4时前向区防指报告抗洪抢险救灾工作进展情况;重大雨水情、险情、灾情和重要工作部署,必须第一时间上报。

5.4 III级应急响应

5.4.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III级响应

(1)金坛站水位达到警戒水位5.0~5.8m,王母观站水位达到4.6m;

(2)10万方以上塘坝垮坝或千亩以上圩堤发生决堤。

5.4.2 III级响应行动

    (1)东城街道防汛防旱指挥部指挥长必须坐镇指挥部,亲自指挥调度。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听取汛情和抗洪抢险情况的汇报。

(2)迅速组织防汛会商,根据汛情、险情、灾情,启动预警、抢险、转移、救灾等预案,做出具体部署。村(社区)防汛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靠前指挥。

(3)及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等各种渠道发布预警信息、组织受威胁区域群众迅速转移避险,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4)必要时关闭受洪水影响的景区、公共场所,实施交通管制。

(5)组织人员巡堤查险,排除险情,依法清除阻水障碍,确保堤防安全。

(6)严格服从区防指统一调度指挥。河道分洪、蓄滞洪区运用要及时通知相关村(社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7)切实做好避险转移和灾区群众生活基本保障,做好善后处理和灾后防疫,组织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和重建工作。

(8)迅速组织力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为抢险救灾和迎战后期暴雨洪水提供保障。

(9)严格执行信息上报制度,每日上午9时前向区防指报告抗洪抢险救灾工作进展情况;重大雨水情、险情、灾情和重要工作部署,必须第一时间上报。

5.5 IV级应急响应

5.5.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IV级响应

(1)金坛站水位达到4.6m(含4.6m)以上而在警戒水位5.0m以下,王母观站水位达到4.4m;

(2)5万方以上塘坝垮坝或千亩以上圩堤发生险情。

5.5.2 IV级响应行动

(1)东城街道防汛防旱指挥部副指挥长必须坐镇指挥部,亲自指挥调度,及时组织会商。严格按照已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和权限进行调度。

(2)做好防汛重点部位的巡查,及时排除险情,确保河道运行安全。

(3)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通知受洪水威胁群众转移避险。

(4)密切监视汛情发展和工程运行状况,适时提高防汛应急响应级别,做好雨洪资源利用工作。

(5)及时向区防办报告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情况。

5.6主要应急响应措施

发生以及不同响应级别的事件,其主要应急响应措施按第四章4.4节所制定的方案执行。

5.7应急响应的组织工作

5.7.1信息报送和处理

各村、各社区及时掌握最新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及时向街道防汛防旱指挥部报告,如属特大、重大汛情应由街道防汛防旱指挥部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

5.7.2指挥和调度

街道防汛防旱指挥部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组织防汛抢险,发生重大灾害后,街道防汛防旱指挥部派有关领导进驻现场,与有关村、社区和相关部门组成现场指挥部全面负责现场应急指挥。

5.7.3群众转移和安全

当河湖洪水超过保证水位且不断上涨时,需对低洼地带无法采取避洪措施的居民和物资实施转移安置。东城街道防汛领导小组组织部署安排。楼房居民区的底层居民向上层就地转移,低矮平房的居民按其区域位置就近向高地或山头转移。人员转移到高地后,住宿安排到高地附近部门、单位内。

受洪灾而被临时安置的灾民,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发放救灾物资,要保证灾民有饭吃,有饮用水喝,以及临时安置所必须的生活用品。

受淹地区居民转移后,应加强对该地区保安工作。保卫工作由所在地公安部门负责,武装部组织部队民兵配合公安机关值勤、巡逻,厂矿、企事业单位要组织人员进行护厂、护矿、护店,以确保安全。

5.7.4抢险与救灾

(1)出现洪涝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街道防汛防旱领导小组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2)对发生的洪涝灾害和工程出险的抢险救灾工作,应按职能分工,根据灾情和险情的大小,作出相应的应急响应。抢险救灾工作由街道防汛防旱指挥部统一指挥,各单位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减少损失。

5.7.5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5.7.5.1安全防护

(1)街道防汛防旱指挥部应高度重视应急抢险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视情况做好决策,其进入和撤出现场应遵守相应的安全规则。

(3)出现洪涝灾害后,街道防汛防旱指挥部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并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对转移的群众,由街道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5.7.5.2医疗救护

灾害发生后,东城街道办应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当地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分队,紧急救护受伤人员。必要时,可紧急动员当地医疗机构现场成立紧急救护所。

5.7.6应急响应结束

(1)当洪涝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东城街道防汛防旱指挥部视汛情,宣布紧急防汛期结束。

(2)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应给予适当补偿或者酌情处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东城街道办对取土后的土地组织复垦,对砍伐的林木组织补种。

(3)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街道应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6信息管理

6.1信息监测与报告

6.1.1各村、社区及街道有关部门要确定辖区内有关防汛突发事件的种类和地区,制定相应的数据监测制度,对突发事件和事故隐患进行监测,做到有效监控,及时维护更新数据,确保监测数据的质量。

6.1.2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负责收集、整理和研究对本辖区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及时汇总分析。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迅速将情况上报街道防汛防旱领导小组。

6.1.3对各类防汛突发事件,以及可能导致其发生的各种隐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利和义务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防汛领导小组报告,并有权对相关部门的工作过失和不当处置进行举报。  

6.2信息共享和处理 

6.2.1由街道防汛防旱指挥部负责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由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提供必要的基础数据。

6.2.2在防汛突发事件中,需要援助时,街道防汛防旱指挥部应向区防汛指挥部上报。

6.2.3发生防汛突发事件,街道防汛防旱指挥部向街道政府上报,同时向党政办公室通报相关情况,及时发布新闻报道,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6.3信息发布 

街道防汛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街防汛预警信息、汛情、工情、险情及洪涝灾情等信息的实时综合集成和分析处理,一般防汛信息由街道防汛防旱指挥部统一发布,重大防汛情报信息需经街道政府统一发布。

7保障措施

7.1资金保障 

村、社区财政应当安排必要的防汛经费保障防汛工作的顺利开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四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提高防洪投入的总体水平”规定,随着防汛形势的发展,应当逐年增大防汛投入。

7.2信息保障 

逐步建立和完善防汛应急指挥基础信息数据,规范信息获取、报送、分析和程序。由街道防汛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街汛情灾害信息的综合集成、分析处理;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负责各自所辖区内汛情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处理工作,及时向街道防汛领导小组报送。

7.3通讯保障

完善应急指挥通讯系统,形成街道、村(社区)通讯体系24小时畅通。

东城街道防汛防旱领导小组成员及防汛重点责任人通讯录:

组 长:张 阳 18796909369

副组长:陈云翔 13861111966

朱丹俊 13813500007

袁海涛 18206145199

成 员:魏 东 13961113588

师一峰 13861121163  

汤金荣 13901491886

张 芸 13961101867

冷建华 13806148008

李洪俊 13775146961

张国勇 13775159557

戴叶琴 15151919988

大柘荡圩责任人:吕国军 13625108863

小柘荡圩责任人:谢晓燕 13511667006

北渚荡圩责任人:王 新 13861071781

东下塘排涝站责任人:陈忠元 13815001906

张巷里排涝站责任人:黄 磊 15061903300

7.4后勤保障

村、社区及各相关部门应建立防汛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用、挪用、流失和失效,对各类物资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重大和特大防汛突发事件发生时,由街道防汛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负责组织、协调灾民安置、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负责药品的储存供应和救治防疫;提供抗洪抢险资金保障。

7.5应急队伍保障

一般和较大的防汛突发事件发生时,由各村、社区及各相关部门按照预案调动自己的应急队伍进行处置,街道各相关部门的应急机动抢险队伍一方面按照预案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另一方面,按照街道防汛防旱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做好抢险救灾工作。重大和特大防汛突发事件发生时,按街道防汛指挥部命令,街道武装部协调应急分队组成抢险突击力量,负责承担街道防汛指挥部下达的抢险任务。

7.6交通运输保障

由党政办牵头,主要负责人由分管领导担任,为应急防汛救援工作提供快速顺畅的通道、运输工具、专业应急预案和交通秩序等交通保障条件。

重大、特大防汛突发事件发生后,由人武部长牵头组织专业队伍,尽快恢复被毁坏的公路、交通干线及有关设施,保障交通路线的畅通。必要时,可紧急动员和用其他部门及社会的交通设备。

8.其他事项

(一)本《预案》是作为重大、特大防汛突发事件发生后,街道及相关部门实施抢险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抢险工作处理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二)街道各部门应结合自身特点、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应对防汛突发事件的意识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防汛的义务。街道民兵预备役军人是重大、特大防汛突发事件发生后抢险和保卫的重要力量。

(四)各村、各社区及相关部门,应结合实际和本辖区特点,制定出相应切实可行的防汛预案,并使相关人员熟悉、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要根据条件和环境的变化及时修改补充和完善预案的内容。

(五)各村、社区制定出的特别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应报街道防汛办公室备案,街道防汛办公室设在东城水利站。

(六)本《预案》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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