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常州市金坛区东城街道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巡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金坛区东城街道办事处
2021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金坛区东城街道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巡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东城街道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保证空气质量,根据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东城街道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巡查工作方案。
一、巡查时段
夏季:2021年5月20日至6月30日;
秋季:2021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巡查范围
街道范围内所有区域。
重点禁烧区域为:1.高速公路、省道、出入城区主要公路两侧纵深2公里;2.加油站(油库)、粮库、通讯和电力设施等重点防火区域;3.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居民集中区、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和文体设施及城市重点公用设施等敏感区域周边。
一般禁烧区域为重点禁烧区域之外的所有区域。
三、工作措施
(一)巡查组织
1.成立街道巡查组。秸秆禁烧期间,每天8:30至22:00,由街道领导带队,驻村干部组成街道巡查组,既巡查火点情况,同时巡查村(社区)工作人员到岗情况,并记录巡查点督查情况。
2.成立村(社区)、组巡查组。各村、社区根据区政府、经开区及东城街道关于秸秆禁烧工作的具体要求,在党政领导包干责任制基础上,建立村(社区)、组秸秆禁烧巡查网络。各村(社区)要制定禁烧巡查包干路段、区域责任表,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群防群治,确保做到全天候、全覆盖巡查,严格制止秸秆焚烧和抛河行为。同时,及时处置秸秆焚烧现场及因焚烧秸秆或秸秆抛河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
3.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各村(社区)要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舆论宣传引导,张贴公告和悬挂横幅,利用电子屏循环播放宣传标语,并利用大喇叭、短信、微信等信息传播手段,广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使广大农民明白焚烧秸秆的危害和综合利用的好处,引导树立“不敢烧、不愿烧、不想烧”的理念,消除侥幸心理、主动禁烧,共同营造全社会支持秸秆禁烧的良好氛围。
(二)巡查要求
1.各巡查组成员手机要保证24小时开机。
2.各巡查组成员每天巡查的区域和巡查情况要详细进行记录。
3.各巡查组成员在巡查过程中,对发现的火点情况(火点时间、具体位置及经纬度、焚烧程度、范围等)要做好记录并现场取证。同时,应及时通知有关村、社区处置,并将处置情况记录在秸秆禁烧每日巡查情况表上。
(三)人员值守及信息报送
1.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密切关注金坛区、经开区、街道的重大活动,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负责火点信息的传递和处置情况的反馈。
2.值班人员在接到上级部门通报的火点信息以及有关秸秆焚烧的投诉后,应认真做好记录,并立即将相关信息通知所在村、社区的责任人赶赴现场处置。
3.巡查期间,街道巡查组于每日下午17:30之前、夜间巡查于次日上午8:30前,将当天巡查情况或前一天夜间巡查情况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电话:82690560。
4.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对街道秸秆禁烧工作的情况调度,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并及时将火点情况向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报告,并向各村、社区负责人通报。
四、严格考核
街道将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严格的督查考核,严查严控秸秆禁烧,并列入2021年度村、社区工作综合考核,同时依据省、市、区对秸秆禁烧工作考核的相关要求,紧盯禁烧期内“第一把火”,凡被生态环境部和省级遥感、巡查发现的火点,或被确定常州市、金坛区第一把火的,有关考核项一律按0分计算;对秸秆禁烧不力、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将严肃追究属地村、社区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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