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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台风防御及农田建设工程设施管理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39062P/2021-00022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农业农村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1-07-26 公开日期 2021-07-2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台风防御及农田建设工程设施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台风防御及农田建设工程设施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农村工作局、相关项目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报,今年受第6号台风“烟花”(强台风级)影响,22日-23日,我区有分散性雷阵雨,24日-26日有明显降水过程,累计雨量可达150~200毫米,局部200~300毫米,风力逐渐增大至8-10级。为做好我区农田建设项目区台风防御及农田设施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给农田建设项目区造成的损失,保证农业生产安全、持续发展。为确保我区农田建设工程设施安全,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1、全面排查工程。各项目单位组织管护人员对项目区建设的泵站、沟渠、涵洞、标志牌等设施进行一次全面巡查,检查各设施工程运行良好,无安全隐患。

2、及时排除隐患。加强对农田基础工程建设安全隐患排除,其中重点对泵站电线路、泵站基础、排水渠道和排水管涵淤塞隐患进行排除,对在建的高效节水管线加强保护工作,加固好标志牌。对有较大安全隐患的及时统计并向逐级向上报告。

3、储备物资。按照防汛工作要求,储备必要的防汛物资,合理配置,以备应急。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抗旱信息畅通。

4、加强田间灌排水。暴雨期间,及时做好田间排水工作,降低水位,防止发生工程坍塌或形成田块内涝。

5、做好灾后复产。台风暴雨过后,应迅速清理积水,对水雨汛损毁工程、渠道工程、管网工程等进行整治建设,保障农田工程正常灌排水。如有灾害发生,相关部门应及时组织开展指导服务和自救工作,并做好统计工作。

6、落实疫情防控。近期我省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各单位人员应坚决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并做好防控工作。

常州市金坛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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