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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镇重点党报党刊征订发行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3945X1/2021-00029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儒林镇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儒委发〔2021〕128号 发布机构 儒林镇
生成日期 2021-12-08 公开日期 2021-12-1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镇重点党报党刊征订发行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镇重点党报党刊征订发行工作的通知
儒委发〔2021〕128号

各党(总)支部、柚山村党委,各企业:

党报党刊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资源和重要手段,是党的新闻舆论工作的主阵地。为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有关报刊发行文件精神,认真做好《人民日报》、《新华日报》、《常州日报》、《求是》杂志、《群众》杂志等重点党报党刊发行工作,巩固党的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扎实推进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重视发行工作

做好2022年度党报党刊发行工作,对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落实“两个正确”,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好担负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历史使命,对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进一步推进党的新闻事业健康发展,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具有重要意义。

二、明确征订范围,落实订阅任务。

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常州市委、区委关于订阅重点党报党刊范围的规定,确保发行数量稳定。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城乡最基层的党组织、自治组织的负责人和各类社会经济组织负责人都能订阅重点党报党刊。根据经济社会结构的变化,提倡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社会中介组织等各类职业人群订阅。

《人民日报》《求是》杂志的订阅范围是:党的各级机关、城镇基层党组织,政府各级机关,人民团体机关,企事业及所属单位,城镇中小学校和有条件的农村小学,公安、税务系统的基层所及其他垂直管理行业系统基层单位的党组织,规模以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有条件的新社会组织的党组织。

《新华日报》《常州日报》的订阅范围是:纳入《人民日报》规定订阅范围的各级组织、单位;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机关的内设科室和直属单位,镇(街道)直属单位,村(社区)党组织和基层单位,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外资企业。

《群众》杂志订阅范围是:纳入《求是》杂志规定订阅范围的各级组织、单位;各部门、人民团体和直属单位的内设科室,镇、街道党政部门的党支部,村、社区党支部。

三、优化发行机制,保障订阅经费。

根据中央和省、常州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各单位各部门可从行政事业费、党费、工会费、宣传费等费用中拨出专项,用于订阅党报党刊。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和常州市委的规定,确保全镇基层党组织在党报党刊征订工作中不留空白点。用定额管理的公费订阅的党报党刊,是指党中央和地方的机关报刊。用定额管理的公费和党费订阅报刊,必须首先订阅重点党报党刊;各单位和领导干部用公费和党费订阅报刊,只能订阅重点党报党刊以及对本职工作有指导意义的生活报刊。除特殊工作需要外,不得用公费订阅消费、娱乐、生活服务类报刊。要采取多项措施落实规定发行对象的订阅经费,并大力支持社会订阅,尝试向身边好人、道德模范、志愿者赠阅重点党报的做法,确保完成征订发行任务。

四、营造良好氛围、实现有效传播

重点党报党刊是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必备工具,是学习经济、文化和科学知识的主要载体,是推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营造学习环境、提高公民素质的有效手段。各级党组织要组织丰富多彩的读报用报活动,把阅读党报党刊作为党员干部加强日常学习的重要内容,善于运用党报党刊传播真理、组织群众、推动工作。要充分结合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在城镇主要街道、中心广场、居民小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广泛建立《人民日报》《新华日报》《常州日报》等党报阅读栏。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支持重点党报电子阅报栏建设,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不断拓展党报党刊的传播形式和传播空间,扩大传播效果。

《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新华每日电讯》发行工作参照本通知精神执行。


中共常州市金坛区儒林镇委员会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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