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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金城镇2021年度“慈善一日捐”活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392144/2021-00060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金城镇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镇政发〔2021〕65号 发布机构 金城镇
生成日期 2021-08-25 公开日期 2021-10-1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金城镇2021年度“慈善一日捐”活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金城镇2021年度“慈善一日捐”活动方案》的通知
镇政发〔2021〕65号

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江苏省慈善条例》,大力弘扬慈善精神,动员社会各界共同行动,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根据区委办、政府办关于转发《区慈善总会2021年度“慈善一日捐”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特制定活动方案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活动时间

2021年8月25日至9月20日。

二、参加对象

1.镇、村(社区)全体干部职工;

2.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

3.其他志愿捐款的爱心人士。

三、劝捐建议

1.镇机关在职干部职工。现任或曾任正处职、副处职领导职务的,劝捐1000元/人;现任或曾任正科职领导职务的,以及事业单位中享受高级职称待遇的,劝捐500元/人;现任或曾任副科职领导职务的,以及事业单位中享受中级职称待遇的,劝捐300元/人;其他工作人员劝捐200元/人;镇社会化用工劝捐100元/人。

2.各村(社区)工作人员。村支部书记、社长、会计劝捐200元/人,其他工作人员劝捐100元/人;社区支部书记劝捐200元/人,其他工作人员劝捐100元/人。镇下派工作人员参照机关工作人员标准按职级确定劝捐金额。

3.各类企业(包括集体、个体、私营、合资、独资等)劝捐一日利润或开支,干部职工捐赠一日工资。

4.各村按辖区内企业的经济规模确定劝捐数。具体见附表。

四、捐款解缴方法

1.本次活动捐款,采取微信支付、现金缴款、直接转账等多种方式,各村(社区)具体如何缴款由镇政法和社会事业局(民政)负责对接。

2.机关工作人员的劝捐工作由镇综合办(组织)负责。

五、相关要求

1.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必须在2021年9月20日前完成劝捐活动。

2.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慈善劝捐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深入宣传,积极动员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和群众参与慈善劝捐活动,确保我镇在规定时间内,百分之百完成现金劝捐目标任务。

3.有关慈善劝捐事宜请与镇政法和社会事业局(民政)联系。联系电话:82858528。

慈善捐赠专用账户名称:常州市金坛区慈善总会

开户行: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华兴分行

帐号:8423204223301201000105278

区慈善总会地址:东门大街80号(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华兴支行四楼)

附件:金城镇2021年“慈善一日捐”各村(社区)劝捐目标数

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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