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坛区农业农村局:
我镇承担了2021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任务,项目建设期为2021年6月-2021年12月。为切实加强项目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提高项目投资效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实际,拟将“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人民政府”作为2021年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法人,负责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工作。项目负责人:张玉峰;综合协调人:吕连庆、李小丽、谢海清、技术负责人:王荣芳、于洪清、刘琪琦;安全负责人:顾小刚、邓宇哲、王星元;财务负责人:张国锁。
当否,请复函。
附件:2021年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法人机构设置情况
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2日
附件
2021年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法人机构设置情况
一、项目主管部门名称
常州市金坛区农业农村局、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
二、项目法人名称、办公地点
名称: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人民政府
地点:常州市金坛区江南路路99号
三、项目负责人
张玉峰 金城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四、综合协调人
吕连庆 金城镇农村工作局局长
李小丽 金城镇冯庄村党总支书记
谢海清 金城镇白塔村党总支书记
五、技术负责人
王荣芳 金城镇水利站
于洪清 金城镇水利站
刘琪琦 金城镇农村工作局
六、安全负责人
顾小刚 金城镇农村工作局副局长
王星元 金城镇冯庄村社长
邓宇哲 金城镇白塔村副社长
七、项目法人机构设置及管理人员情况
1.综合组 组长:吕连庆 成员:李小丽 谢海清
主要负责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推进,工程合同管理,以及文件收发、资料收集、归档、工程建设宣传报道等工作。
2.工程组 组长:王荣芳
成员:于洪清 刘琪琦 王星元 邓宇哲
主要负责工程建设的监管和考核工作。
3.财务组
组长:张国锁
成员:李晓叶
主要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的申请、拨付、结算及资金的监督管理等、以及内部机构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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