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机关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常州市金坛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试行)》的文件精神,结合金城镇农村公路现状及管理模式,特制定《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30日
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农村公路路长制
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我镇农村公路管养力度,有效巩固建设成果,构建长效管理机制,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做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20〕111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实施意见》及《常州市金坛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试行)》(坛政发〔2021〕78号),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镇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开展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公路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四好农村路”建设为载体,以构建养护管理长效机制为目标,按照“责任明确、管养有效、奖惩有力”的原则,积极构建农村公路路长管理制度,落实镇、村两级管养责任,协调各方力量,加强公路管养,推进应急管理、路产路权保护,全面改善公路路域环境,提升公路服务能力,信息管理水平,提高依法管理水平,推动我镇“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实现我镇赶超式发展。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总体目标,以创建“畅、安、舒、美、优”的农村公路为目标,通过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建立覆盖乡、村的两级路长组织体系,全面落实镇级政府农村公路主体责任,形成权责清晰、齐抓共管、高效运转的农村公路管理机制和财政资金主导、社会力量支持的资金保障机制。
2021年8月底前,制定“路长制”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在全镇范围内全面推行路长制;2021年底前,建立覆盖全区的镇、村的两级路长制管理体系;2022年底,确保覆盖乡、村的“路长制”全面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三、组织体系
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三级管养原则,全面建立镇、村两级路长制工作体系,在全镇设立镇、村两级路长。
设立农村公路总路长,总路长由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分级设置镇路长、村级路长,分别由镇主要负责人以及村委会主要负责人担任。
设置镇、村两级路长办公室。镇路长办公室可以与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合署办公。
设立乡村道专管员,根据辖区内农村公路等级、数量和任务轻重等实际情况,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募并管理乡村道专管员,原则上每名专管员负责乡、村道里程不超过50公里。
四、工作职责
实行各级路长对总路长负责,下级路长对上级路长负责和部门分工负责的路长责任分工制度。
镇、村两级路长在总路长的领导下,分别对所辖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与环境整治等负直接责任,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督促相关部门落实管理职责,完成总路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镇级路长职责:负责做好所辖道路及其周边环境问题的监督协调、情况反馈、问题整改,向道路沿线周边群众做好宣传,组织开展道路管理日常巡查和处治工作。
村级路长职责:具体负责所辖道路及其周边环境问题的日常巡查、情况反馈、督促整改,参与对管养单位监督考核、维修工程管理,及时制止并报告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协助交通执法部门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矛盾调处等工作。及时向镇或区农路办汇报情况,并做好相关的巡查记录。
路长不得承包管辖范围内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程和保洁保养作业;路长队伍建设要坚持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向,遵循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招募选聘。路长原则上应具备公路桥梁、交通工程及相关专业的学历,或从事过公路建设、养护等相关工作,具备一定工作经验,同时具备办公软件操作基础。鼓励招募符合上述条件的当地人员。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负责落实“路长制”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并将本辖区“路长制”具体落实情况报送区级路长办公室。
(二)加强督查考核。严格督查督办和考核,镇路长办公室对村“路长制”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推动将“路长制”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不断完善奖惩机制,对“路长制”实施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对落实不力的追究责任,同时把“路长制”落实情况作为干部任命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协同配合。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和协调联动机制。建立路段与路段之间、路段与产权单位之间、路段与保洁单位之间、路段与维修单位之间的路长工作联系机制,相互沟通、相互配合,消除盲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路长监管体系。
(四)全面落实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阳光工程”。将“路长制”有关信息纳入公示范围,通过设置公示牌等方式公示各级路长信息、责任,接受监督,促进各级路长尽职履责。
(五)加强宣传。认真总结“路长制”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媒体,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及时曝光有损路容路貌的行为。同时,镇、村和有关部门要大力开展“路长制”宣传,积极主动为农村公路一线人员做好政策的解读工作,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公路管理养护,增强全社会对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为农村公路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附件:金城镇农村公路专管员队伍建设管理实施方案。
附件:
金城镇农村公路专管员队伍建设管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做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20〕111号)、《江苏省农村公路条例》、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实施意见》及《常州市金坛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试行)》(坛政发〔2021〕78号),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专管员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推进农村公路管养水平全面提升,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切实做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镇、村要根据本行政区内乡村道管养里程、任务轻重等实际情况,确定农村公路专管员的职责、数量、管辖路线,确保乡村道管养路线全覆盖,公路保护管理任务全落实;加强农村公路专管员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履职尽责、管护有力、反应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农村公路专管员队伍的作用。
二、细化管护职责
农村公路专管员负责责任乡村道路线的日常巡查与督促等管理工作,不得承包管辖范围内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程和保养作业。
主要职责:负责所管辖的乡村道日常路况巡查、隐患排查、灾毁信息上报及保险理赔,参与管养单位、个人监督考核和建设、养护工程管理,及时制止并报告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协助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调处等。督促完成路长办公室及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布置的各项任务。
三、严格聘用标准
农村公路专管员队伍建设要坚持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招募选聘,不得由村委会主要人员兼任。农村公路专管员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责任心强;具有office等办公软件操作基础,能熟悉应用微信等手机App应用。农村公路专管员优先选用有建设工程经验、表现优秀的退伍军人、困难群众。原则上每名农村公路专管员负责管理的乡、村道里程不得超过50公里。
四、强化队伍管理
农村公路专管员队伍实行“统一招聘、统一管理、统一监督”的管理模式。镇、村路长办公室应制定选聘、管理、培训、考评等规章制度,负责评聘审批、教育培训、业务指导工作,并对农村公路专管员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和年度考核,检查、年度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奖评主要依据;镇人民政府为农村公路专管员使用管理责任主体,负责农村公路专管员管理,并制定有关管理制度;农村公路专管员在所在镇路长、路长办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自觉接受村两委、村民监督。
五、保障经费落实
农村公路专管员队伍的报酬、培训经费、奖励经费、管理经费、日常巡查等费用,除上级以奖代补资金外,不足部分由镇(街道)纳入财政预算,并确保及时落实到位。
六、做好组织实施
农村公路专管员队伍是全面加强乡村道管理的基础。各级路长、路长办公室要高度重视,完善农村公路专管员队伍建设与管理相关配套政策,确保顺利实施。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协作配合,加大督促指导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镇路长办公室,进一步细化、实化相关政策措施,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或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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