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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392144/2021-00039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金城镇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镇政发〔2021〕49号 发布机构 金城镇
生成日期 2021-07-05 公开日期 2021-07-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镇政发〔2021〕49号


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5日

 

 

 

 

 

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务必整出成效”和“两个不放松”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一年小灶”基础上持续向纵深发展,切实为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坚实安全保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进一步树牢新发展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实际行动和过硬成果履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重大使命。

二、主要目标

——全面巩固“一年小灶”成果,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事故总量稳中有降,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全面梳理“一年小灶”发现的深层次问题和矛盾,持续攻坚不放松,推动专项整治向纵深发展。

——全面推广“一年小灶”典型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提升全镇本质安全水平,推动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更大成效。

——全面深化“一年小灶”在责任体系、工作机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形成更加完备、更加定型的安全发展制度体系,推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走在前列。

三、重点工作

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金坛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坛办发〔2019104号)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金坛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坛办发〔202035号)贯彻落实情况,国务院和省、市、区督导反馈问题落实整改情况,深入分析查摆“一年小灶”后需进一步纳入“三年大灶”重点关注和破解的深层次问题和矛盾,以及“三年大灶”需进一步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紧密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研究确定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重要论述,持续推动新发展理念落地生根”“全面实行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强力推动企业切实承担主体责任”等19需在“三年大灶”中持续深化推进的重点工作任务。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紧扭住“务必整出成效”和“两个不放松”目标要求,聚焦重大风险、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采取一系列务实、有效、管用举措,全力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特别是全镇19项、镇重点行业领域41项重点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有力有序有效推动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向纵深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调整为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暨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镇党委、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第一责任人,各村(社区)、镇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各村(社区)、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第一责任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推动、狠抓落实。镇专治办不撤,加强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把抓好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作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实际行动,作为“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重要标尺,深入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大灶”,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

(二)不断强化督查考核。要进一步健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督导、巡查、考核“指挥棒”作用,促进各项措施落地见效。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最严标准最硬作风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三年大灶”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将专项整治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体系、纳入安全生产巡查内容。将“大灶”情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清单,作为年度述职重要内容。继续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加强专项整治全过程监督检查。用好述职、通报、约谈、督办、警示等手段,督促各村(社区)、各部门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推动专项整治向纵深发展。

(三)深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举措,既着力解决好存量安全隐患,又着力遏制增量风险,把发现问题、整改问题贯穿到专项整治全过程、各方面。持续巩固拓展“一年小灶”经验制度成果,重点攻克“一年小灶”暴露的问题及薄弱环节,举一反三抓好上级督导指出问题和我镇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持续盯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危废处置、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使用、储存等环节重大安全风险,持续推进农村危房、“危污乱散低”企业等重大隐患问题整治,特别对国务院、省督导组移交重大安全风险清单中整改清零的要盯住不放、防止死灰复燃,对持续推进整改的,要纳入“大灶”全面抓好整改落实。

(四)持续推进强基固本工作。要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层层拧紧责任螺丝,进一步压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特别是要采取有力有效措施,进一步压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等法规制度,加强联合惩戒、举报奖励,提高违法成本,推动企业守住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继续利用主流媒体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充分发挥12350有奖举报作用,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附件:

1.金城镇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共19项)

2.金城镇重点行业领域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共41项)

 

 

 

 

 

 

 

 

 

 

 

                                                                

 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人民政府                 202175日印发     


附件1

 

金城镇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2021年重点

工作任务清单(共19项)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重要论述,持续推动新发展理念落地生根。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政领导、机关干部、企业培训内容,开展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说安全活动。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学习交流。将“百团进百万企业”学习宣讲拓展为“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推动新发展理念进一步落实到党政领导干部,落实到基层、企业和一线员工。(责任单位:镇综合办公室、镇安委办牵头,镇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

二、切实抓好省委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认真对照区委整改工作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做到真认账不推诿、真整改不敷衍。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倒排时序进度,逐项对账销号,确保事有专人、人有专责、改有定时,不解决问题决不罢休。把整改落地见效与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巩固巡视整改成果,全力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责任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全面实行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强力推动企业切实承担主体责任。贯彻落实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从法制约束、制度保障、教育引导等方面,督促企业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切实承担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主体责任。充分利用安全生产风险网上报告系统,公布各行业领域企业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目录,组织开展学习培训。6月底前完成本地区所有规上工业企业首次安全风险报告,年底前实现全覆盖。2022年开始,工业企业在每年第一季度完成安全风险定期报告。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持续推动风险报告规定常态长效落实。(责任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四、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信息化水平。按照《江苏省应急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2019-2022年)》,推进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接入,进一步拓宽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安全生产问题处置监管平台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系统数据来源和应用范围。2021年底前,实现全镇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联网监测,接入试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数据,开展线上、线下协同监管;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问题处置监管平台推广使用,压实各部门监管责任。2022年底前,在监测预警的基础上,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智能化应用:推广视频智能分析,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进行视频智能识别,实时预警;通过数据治理系统和综合应用平台综合分析企业许可信息、执法信息、实时监测监控信息等,为企业风险精准画像;持续建设完善更具智能化的应急指挥“一张图”系统,为指挥救援提供科学、专业的处置建议方案;进一步提升问题处置监管平台智能化水平,实现安全态势的区域感知,问题隐患的精细管理。(责任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五、深入推进化工产业整治提升行动。严格执行《江苏省化工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20年本)》,强化负面清单管理,进一步提高准入门槛。2021年,对攻坚行动已关闭的化工企业、化工集中区开展“回头看”,加快推进培丰化工集中区企业转型升级。2022年,重点鼓励和支持化工企业实施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技术改造和产品品质提升,支持企业加快“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打造化工行业智能车间、智能工厂。(责任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六、全面加强危化品全生命周期监管,有效化解系统性安全风险。生产环节,2021,在危化品重点企业全面完成自动化改造基础上,对自动控制系统运行状况进行评估确认;重点对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反应风险进行过筛式安全评估;严格执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标准,年底前推进所有重大危险源企业“五位一体”信息化系统有效运行,同步推进危化品生产企业完成信息化系统建设使用。2022年底前,已开展反应风险安全等级评估的企业,依据危险度等级和评估建议,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补充完善安全管控措施,及时审查和修订安全操作规程,落实评估建议;所有涉及可燃性固体、液体、气体或有毒气体包装,或爆炸性粉尘的包装独栋厂房,通过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将当班操作人员控制在9人以下;所有化工生产企业建成“五位一体”信息化系统并使用。运输环节,深化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在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深度应用;构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全链条的监管模式。使用环节,2021年起,全镇8个重点行业领域围绕9个方面重点内容,集中开展危化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20226月底前,全面摸清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现状,整治存在的隐患问题,强化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镇经济发展局、镇规划建设局、镇农村工作局、镇政法和社会事业局)

七、依法依规推进停产整改企业处置工作。严格执行省《关于规范停产整改企业复产工作的意见》,指导全镇化工企业从工艺、安全、环保、设备等方面对存在的问题隐患进行整改,实现安全有序复工复产。2021年底前,对满足安全环保要求的化工企业全部复工复产;不满足要求的,明确处置意见,加快推进腾退搬迁。(责任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八、持续推进粉尘涉爆企业整治,全面实现工艺技术提档升级。对照粉尘涉爆企业6项重点执法事项和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7项重点执法检查事项,2021年底前,开展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作业人员10人以上企业、所有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执法检查;2022年底前,完成所有粉尘涉爆企业重点执法事项检查,持续推进问题隐患闭环整改。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铝镁机加工企业涉爆粉尘(废屑)处置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铝加工(深井铸造)行业技术升级淘汰落后促进安全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2022年底前,深度解决铝镁粉尘(废屑)处置环节存在的安全风险和突出隐患问题;从产业优化升级、严格项目审查、安全技术改造等方面开展联合检查,切实提升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责任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九、探索实践监管新举措,切实提高安全评价机构规范化水平。2021年,落实省、常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管的有关要求和成长值管理规定,建立红名单制度,培育优质中介服务机构。2022年底前,加快推进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模式,督促安全评价机构不断提升评价报告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健全行业自律制度,完善职业道德准则和惩戒措施。引导机构加强内训外培力度,充分利用高校及专业资源优势,大力培养机构急需人才。利用国家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息查询系统、安全评价师信息查询平台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查询系统,严把资质许可准入关和执业资格定期核查制度,强化机构从业人员执业素养。(责任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十、突出重点领域和敏感场所火灾防控,全面提升消防快速应急救援处置能力。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群租房、加油站等重点场所以及养老机构、文物古建筑等敏感场所,持续加大排查整治力度,整治一批重大火灾隐患。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流通、改装以及停放、充电等重点环节的监管。持续组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责任单位: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牵头,镇经济发展局、镇规划建设局、镇农村工作局、镇政法和社会事业局、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十一、聚焦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全面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深刻吸取山西襄汾饭店坍塌重大事故教训,开展全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结合实际对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力争20216月底前基本完成。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如改变用途用作饭店、宾馆、超市、民宿、农贸市场、工厂、娱乐场所等)为重点开展整治,力争20216月底前基本完成。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立即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镇、村两级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力争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安全隐患整治。(责任单位:镇规划建设局牵头,镇农村工作局、镇政法和社会事业局、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十二、全面提高建筑施工安全信息化监管效能。依据《关于推进智慧工地建设的指导意见》,在全镇范围推进一批智慧工地建设项目,实现数据互联互通,相关数据和省、常州市智慧工地安全监管平台互融互通。2021年,督促责任主体严格执行即将制定出台的《江苏省建设工程智慧安监技术标准》;利用智慧工地系统数据分析和图形展示等功能进一步做好日常安全监管;推进智慧工地实际应用,配合做好全省绿色智慧工地示范片区试点项目验收;年底前,根据省、常州市工作部署,推进全镇政府投资规模以上新建工程实现智慧工地全覆盖。2022年后,在智慧工地优先发展安全应用的基础上,逐步推进BIM技术、材料管控、质量管控、绿色施工等关键技术应用全覆盖,逐步形成完善的技术标准和应用体系。(责任单位:镇规划建设局)

十三、全面实现城镇燃气、瓶装液化气信息化安全监管。大力推进城镇燃气、瓶装液化气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基本建立“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新型瓶装液化气安全监管方式。2021年,根据上级燃气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组织监管部门、瓶装液化气企业参加系统应用培训全覆盖,基本实现瓶装液化气企业对送气人员、车辆管理全覆盖。收集系统使用情况信息,着重抓好各关键节点的信息录入和采集,加快数据录入和更新,用户信息录入比例达90%以上。配合完善监管平台系统功能,初步实现省-市区-企业三级信息交互。2022年,进一步完善省-市区-企业三级瓶装液化气安全监管信息系统,提高燃气安全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水平,充分发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的监测、分析、研判作用,排查一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消除一批供应侧和使用侧安全风险隐患,防范燃气安全风险,压降燃气安全事故。(责任单位:镇规划建设局牵头,镇经济发展局、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十四、全面推行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化。配齐村级农机安全协管员,运用“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模式,将农机安全生产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综合网格。2021年,确定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内容网格服务管理事项清单,在网格化平台设立农机安全监管模块,开展网格人员农机安全监管业务培训,实现镇村级农机安全生产属地责任具体化、规范化。2022年,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以网格化平台为依托,以农机安全网格人员为基础,建成覆盖农机所有者、使用者和经营服务单位的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长效机制。(责任单位:镇农村工作局)

十五、大力提升天然气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水平。组织开展LNG等燃气设施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工业企业自建LNG等燃气设施开展摸底排查,落实整改措施;加强LNG经营许可管理,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液化天然气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工业企业内部LNG等燃气设施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风险辨识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2021年底前完成LNG等燃气设施安全专项整治;2022年底前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效,全面提升LNG 等燃气设施安全监管水平。(责任单位:镇安委办牵头,镇经济发展局、镇规划建设局、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十六、深入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试点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设置和管理符合要求;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定期组织演练;消防安全巡查、检查等日常管理到位,力争创成一批标准化管理示范单位。2021年底,完成首批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2022年底,以点带面推动达标创建工作。(责任单位:镇政法和社会事业局)

十七、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20216月底前,全镇8个重点行业领域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大排查、大摸底,督促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开展自查自改、边查边改。202112月底前,各相关部门对重点单位、重点企业和重要场所、重要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清单,逐条逐项整改闭环,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20226月底前,推荐示范单位和先进典型,总结专项治理行动中好的制度措施,梳理典型经验做法,在标准、规范上进行细化完善,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责任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镇经济发展局、镇规划建设局、镇农村工作局、镇政法和社会事业局)

十八、稳步提升安责险风控服务功能。推进“安责险+科技+服务”工程建设,优化安责险保险条款,引用企业隐患排查整改费率调整因子,推进企业和保险机构良性互动;引入保险经纪公司,加强安责险共保体专业运行考评、监督管理;引导推进企业主动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加强感知物联网建设和应用,提升投保企业风险预警能力。(责任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十九、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安全生产信用管理体系,激励生产经营单位诚实守信,有效惩戒安全生产违法失信行为。落实常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信用管理的实施意见》(常应急〔202034号)和安全生产服务单位及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实施办法,加大联合奖惩力度,推动信用管理落地落实。(责任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附件2

 

金城镇重点行业领域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共40项)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1.组织“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活动。在“百团进百万企业”学习宣讲活动实现“两个全覆盖”基础上,用好“学重要论述,促安全发展”网络学习平台,2021起将“百团进百万企业”学习宣讲拓展为“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继续组织党政领导干部开展安全生产宣讲,讲清楚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统筹安全与发展,讲清楚我镇“一年小灶”取得的阶段性成效,讲清楚专项整治“三年大灶”有关安排。(责任单位:镇安委办、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2.开展“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说安全”活动。2021年开展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安全生产专题学习交流会,切实增强党政领导干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2021-2022年继续利用主流媒体宣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氛围。(责任单位:镇安委办、镇综合办公室、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3.加强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推进企业依法依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粉尘涉爆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达到一定规模的还应配备安全总监、注册安全工程师。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责任单位:镇经济发展局、镇规划建设局、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等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4.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各类企业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建立与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的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2022年底前,高危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均应完成自评工作。(责任单位:镇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5.建立健全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国家安全培训规定要求,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理论教学与实践技能培训。充分利用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政策,加强企业安全人才培养,高危行业企业应抓好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新上岗员工安全技能培训、班组长安全技能提升培训等。2022年底前,辖区内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逐步推广委托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培训方式,实现重点岗位人员“变招工为招生”。(责任单位:镇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6.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建立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实现“一企一清单”;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对安全风险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强化监测预警。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责任单位:镇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7.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督促企业加强安全隐患排查,落实治理措施,强化各类危险源、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在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危险作业事项排查管理制度的基础上,2021年底前,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2022年底前,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责任单位:镇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8.充分发挥安责险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督促高危行业企业依法依规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技术服务体系。相关行业领域建立适合行业特点的安全生产责任险管理机制和事故预防机制。(责任单位:镇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三、宗教活动场所安全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9.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标准化建设指南,坚持举一反三抓整改,对“存量”问题隐患进行集中攻坚、建档销号。2021完成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鉴定工作,同步推动涉及建筑结构安全、消防安全整改工作。加大督导力度,强化跟踪督办。(责任单位:镇综合办公室、镇规划建设局、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10.提升宗教活动场所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健全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推动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纳入属地网格化管理,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健全安全工作制度,配备专(兼)职安全员,细化应急预案及配套措施,织密安全防范网。启动安全生产智慧管理试点工作,推进宗教活动场所主要部位视频监控、智能传感报警、协同安全监管等信息系统建设。(责任单位:镇综合办公室、镇规划建设局、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四、油气输送管道安全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11.巩固提升管道保护工作成效,进一步推进清单化管理。加强督促检查,通过互查抽查等方式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加强隐患治理,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落实分级负责制,确保整改到位;加强能力建设,强化基层管理人员及企业负责人业务培训,推进管道智能化管理。(责任单位:镇规划建设局)

五、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12.高温熔融金属与冶金煤气企业整治提升。20216月前,宣贯省《钢铁企业煤气安全管理规范》,指导企业开展自查自纠自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提升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能力。2021年12月前,开展铸造行业专项治理,全面摸清铸造行业企业底数,深入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稳步实现精准有效监管。20226月前,充分运用省行政执法平台,对照炼钢炼铁企业8项重点执法检查事项清单,确保涉及隐患问题不反弹、不回潮。(责任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六、消防安全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13.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深化消防安全进公交、进电梯活动,推进重点人群消防安全免费培训,发展壮大消防志愿者服务队,定期开展消防志愿服务。(责任单位:镇综合办公室、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14.深化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整治。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群租房、加油站等重点场所以及养老机构、文物古建筑等敏感场所,持续加大排查整治力度,整治一批重大火灾隐患。(责任单位:镇经济发展局、镇规划建设局、镇政法和社会事业局、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15.强化重点环节消防安全管控。贯彻落实《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加大电动自行车生产、流通、改装以及停放、充电等重点环节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入推进消防车通道治理,持续加大占堵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责任单位:镇规划建设局、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16.大力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聚焦“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要,持续加大消防队站、市政消火栓以及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组织对人员、车辆、装备和器材进行提档升级,建立应急响应指挥机制,健全应急救援力量体系。(责任单位:镇规划建设局、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17.持续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坚持因地制宜、多种形式充实基层消防监管力量。落实基层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架构及工作职责、辖区单位消防安全监管主体“双备案”制度,明确消防监管职责及机构。持续将消防安全纳入“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工作机制,全面应用网格化社会治理信息平台消防管理模块。持续推进消防队站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和联防联训等工作,夯实基层火灾防控基础。(责任单位:镇政法和社会事业局、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18.扎实推进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贯彻“祛火源、降荷载、强设施、畅通道、重管理”防控理念,按要求运行可兼容、可拓展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系统,持续组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责任单位:镇经济发展局、镇政法和社会事业局、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七、化工行业领域安全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19.加快化工产业转型升级。严格执行《江苏省化工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20年本)》,强化负面清单管理,进一步提高准入门槛,重点鼓励和支持化工企业实施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技术改造和产品品质提升,支持企业加快“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推进建设化工行业智能车间、智能工厂。(责任单位:镇经济发展局、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20.依法依规推进停产整改企业处置工作。按照《关于规范停产整改企业复产工作的意见》,指导全镇化工企业从工艺、安全、环保、设备等多方面对存在的问题隐患进行整改,实现安全有序复工复产。2021年底前,对满足安全环保要求的化工企业全部复工复产;不满足要求的,明确处置意见,加快推进腾退搬迁。(责任单位:镇经济发展局、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21.全面实施差别化“一企一策”整治提升。2021,百日攻坚行动排查出建议关闭退出企业原则上要求关闭;对停产整改企业进行复核验收,符合条件的抓紧推进复工复产,不符合条件且整改无望的列入关闭退出;完成列入限期整改企业的整改验收销号,并纳入后续监管;做好迁建重组企业的工作对接和服务,抓好迁出地和被重组企业的关闭退出工作。(责任单位:镇经济发展局、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22.全面提高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能力。2021,认真梳理分析百日攻坚行动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表》,区分重大安全风险、较大安全风险、一般安全风险和低安全风险四类进行分级分类管控,提升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能力,为遏制重特大事故提供坚强保障。对辨识出的重大风险点进行信息化改造,通过加装传感器、摄像头等进行远程监管,安全环保监管信息接入地方政府监控平台,实现政府监管部门对企业常态化实时监管。(责任单位:镇经济发展局、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23.全面抓好《问题隐患清单》整改销号。2021年,督促企业根据百日攻坚行动中形成的《问题隐患清单》加大整改推进力度,组织开展整改销号验收。建立问题隐患整改销号制度,实现网上实时跟踪调度,确保问题整改闭环。一般风险隐患即知即改、限期整改,短期内不能整改完成的,制定“一企一策”整改实施方案;重大隐患做到条条见底、整改到位,对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依法实施关闭退出。(责任单位:镇经济发展局、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24.全面落实《提升本质安全环保水平建议》。对照百日攻坚行动提出的提升本质安全环保建议,从产业政策、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特种设备、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对化工企业实施分类整治提升。(责任单位:镇经济发展局、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八、校园和校车安全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25.开展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全面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开展安全管理现状排查,全面整治学校危险化学品使用和废弃物处置存在的安全隐患。20216月底前,完成排查整治,掌握安全管理现状,推动自查自改。202112月底前,集中攻坚,督促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采取各种方式开展随机抽查,对重点学校、重要场所和重要环节进行深入细致排查治理。20226月底前,总结好的制度措施,梳理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责任单位:镇政法和社会事业局、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26.推进学校消防安全隐患整治。2021年,全面排查学校建筑、食堂、宿舍、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实训室、危险品仓库、物资仓库等重点部位风险隐患,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限期整改,及时消除火灾隐患。2022年,持续巩固提升消防安全整治效果,完善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总结推广专项整治经验,将整治实践固化为长效机制,提升消防安全治理水平。(责任单位:镇政法和社会事业局、镇规划建设局、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九、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安全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27.推进国家《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达标。全镇养老机构2021年底60%达到国家基本规范要求,力争2022年底100%达到要求,符合消防、卫健、环保、食品药品、建筑、设施设备标准中的强制性规定及要求,落实安全风险评估、服务防护和管理要求。(责任单位:镇政法和社会事业局)

28.推广“江苏民政社会服务机构安全管理系统”。 2021年底全镇所有民政服务机构、部门安全监管人员注册上线,2022年底所有检查计划运用系统下发,所有安全隐患及整治情况录入系统,实现安全监管信息化。(责任单位:镇政法和社会事业局)

29.深入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试点开展达标创建,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设置和管理符合要求;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定期组织演练;消防安全巡查、检查等日常管理到位,创成一批标准化管理示范单位。2021年底,完成首批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2022年底,以点带面推动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责任单位:镇政法和社会事业局)

十、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30.继续推进危险废物排查。对培丰化工集中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单位及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双随机”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以及非法填埋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2021年底,非法倾倒填埋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责任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31.开展环境治理设施专项整治。重点检查脱硫脱硝、煤改气、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RTO焚烧炉等六类环境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行为。2021年底,环境治理设施监管联动机制得到进一步加强。(责任单位:镇规划建设局、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32.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在六类环境治理设施审批过程中,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并及时通报环境治理设施审批情况。2022年底,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责任单位:镇规划建设局、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33.科学鉴定评价固体废物。按照《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科学评价建设项目危险废物产生种类、数量等相关信息,督促企业对属性不明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2022年底,进一步配合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对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科学评价。(责任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十一、建筑施工安全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34.完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信用管理责任体系。严格执行《江苏省建筑起重机械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办法》,鼓励企业加强设备管理和检验检测,推动建立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一体化管理模式,强化全生命周期管理,解决租赁企业小零散、以租代管、维护保养不到位等问题。2021年初,将检验检测单位手工出具检测报告方式逐步改为系统填写并自动生成报告方式,为后续开展信用评价奠定基础。2022年,全面开展信用评价工作,鼓励施工企业选用一体化企业设备、信用等级高的企业设备,对建筑起重机械实施差异化监管。(责任单位:镇规划建设局)

35.积极推进智慧工地建设。2021年,督促责任主体落实《江苏省建设工程智慧安监技术标准》要求,认真配合做好省级绿色智慧工地示范片区建设相关工作,初步实现智慧工地相关数据和省、常州市智慧工地安全监管平台互融互通。2021年底前推进全镇政府投资规模以上新建工程实现智慧工地全覆盖。2022年,借助智慧工地安全监管平台基本实现对现场劳务队伍和工人作业过程中涉及质量、安全行为的违规违纪奖惩信息以及职业技能、学习能力、履约能力等信息实现大数据共享。(责任单位:镇规划建设局)

十二、城镇燃气安全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36.大力推进城镇燃气、瓶装液化气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建立“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新型瓶装液化气安全监管方式。2021年,组织各瓶装液化气企业参加系统应用学习培训,推动系统应用宣贯培训全覆盖。实现瓶装液化气企业对送气人员、车辆管理全覆盖。收集对系统使用情况的信息反馈,着重抓好对各关键节点的信息录入和采集,指导各燃气经营企业加快数据录入和更新,助力实现省—市区—企业三级信息交互。2022年,进一步完善区—企业二级瓶装液化气安全监管信息系统,提高燃气安全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水平,充分发挥系统监测、分析、研判作用,排查一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消除一批供应侧和使用侧安全风险隐患,防范燃气安全风险,压降燃气安全事故。(责任单位:镇规划建设局)

十三、渔业安全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37.压实渔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船主切实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完善渔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好禁渔期渔船管理,严查液化气瓶、油桶等在船易燃易爆物品,严防火灾等重大事故发生。完善渔船水上突发事件和应急救援相关预案,做好湖区落水救护等实训演练。加强技能培训和警示教育,切实提高船员安全意识,让广大船员对水上求生、消防、急救和应急等基本安全知识做到应知应会,相关操作熟能生巧。(责任单位:镇农村工作局)

十四、农业机械安全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38.全面推行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明确政府、村委会主要负责人为农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配齐村级农机安全协管员的基础上,运用“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模式,将农机安全生产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综合网格。确定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内容网格服务管理事项清单,在网格化平台设立农机安全监管模块,开展网格人员农机安全监管业务培训,实现镇村级农机安全生产属地责任具体化、规范化,破解农机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难题。(责任单位:镇农村工作局)

39.全面提升农机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深化“平安农机”建设,推广“沙湖经验”,持续开展“平安农机”示范村、示范合作社、示范户创建“回头看”活动。狠抓源头管控,强化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检验、驾驶人考试工作。开展运输用拖拉机违法行为整治,出台运输用拖拉机禁限行公告,全面禁止变型拖拉机上道路行驶,限制拖拉机运输机组在城区和国省道干线公路行驶。完善政策激励措施,引导老运输用拖拉机加快报废更新。探索完善农机安全检验制度。全面加强农机执法,不断增强农机操作人员安全自觉,形成依法管机、规范用机的良好局面。强化农机经营服务组织隐患自查机制,配齐农机安全员,完善安全生产承诺、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责任单位:镇农村工作局、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十五、道路交通安全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40.推进严重安全隐患路段排查治理。常态化排查临水路段、事故多发路段,以及年久失修、安全防护设施缺失的桥梁、涵洞等风险隐患,按照轻重缓急、先易后难的原则开展治理,一时难以治理到位的,设置警示提示标志。(责任单位:镇规划建设局)

41.进一步完善道路安全防护保障。全面排查交通标志标线不规范、安全防滑设施缺失损坏等安全隐患,逐一梳理桥梁等刹车痕迹多发点以及事故、团雾多发点段。针对排出的安全隐患,提出治理意见和建议,形成排查报告,抄送相关部门,推动相关部门整改落实,强化动态监管,实行定期评估“回头看”。(责任单位:镇规划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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