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组织: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镇党委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表率示范作用,激励全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党务工作者在构建跨越发展新格局、开启快速崛起新征程中贡献力量,经研究,决定于今年“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以下简称“两优一先”)。现制定评选表彰工作方案如下。
一、表彰数量
以镇党委名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55名、优秀党务工作者30名、先进基层党组织15个。
二、推荐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在服务群众中无私奉献,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为党和人民事业创造一流业绩、作出突出贡献;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优秀党务工作者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先进基层党组织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强,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这次表彰的对象,各推荐单位从本部门本单位近年来已经表彰或今年“七一”拟表彰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中推选。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向基层和生产、工作一线党员倾斜。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应向基层党务工作者倾斜。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应向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社会组织和其他基层单位的党组织倾斜。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人选一般不交叉,曾被表彰为镇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这次原则上不再推荐。受党纪政务处分,目前尚在影响期内的人员,不得作为推荐对象。
三、推荐办法和程序
按各基层组织为推荐单位,在广泛动员基础上,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进行推荐评选。主要程序是:
1.
民主推荐。6月8日前,各推荐单位根据推荐条件,采取组织推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积极进行民主推荐,综合考虑结构、分布等情况,研究上报初步名单。
2.
组织考察。各推荐单位将初步名单在6月10日前报镇党委,镇党委在全镇范围内择优比选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研究确定建议表彰对象并反馈各推荐单位,推荐单位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的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6月15日前将建议表彰名单报镇党委。
3.
审核审查。镇组织人事部门对建议表彰对象进行审核,同时征求纪委和公检法、市场监管、税务、信访、审计、生态环境等部门审查意见。审核审查符合条件的,经镇党委研究,确定为拟表彰对象。
4.
社会公示。镇组织人事部门对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
5.
镇党委决定。召开镇党委会,研究确定表彰对象,作出表彰决定。
6.
进行表彰。“七一”前夕,下发表彰决定,以镇党委名义进行表彰。
四、表彰和宣传
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召开会议向受表彰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颁发证书、奖牌;邀请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代表参加表彰大会。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引导各级党组织将评比表彰过程作为树立典型、推广典型的过程,作为弘扬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过程,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七一”前后,集中一段时间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对这次受表彰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进行广泛深入宣传,组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向他们学习。
五、工作要求
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安排,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评选推荐工作要严格按照相关党内法规规定的标准、条件和程序进行,坚持“谁提名谁负责”“谁推荐谁负责”,切实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全面考察提名人选和推荐对象的一贯表现,以实际贡献作为评判标准。凡是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提名和推荐。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充分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严肃工作纪律,杜绝暗箱操作,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对未按规定条件和程序提名或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提名人选或推荐对象资格;对在提名或推荐工作中有失职渎职以及弄虚作假、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六、材料报送
各基层党组织要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报送的材料包括:推荐和审批表、汇总表(见附件1、2);推荐对象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个人推荐对象近期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电子版为JPG格式,以“姓名-单位”作为文件名)等。上述材料须以纸质版各一式2份以及电子版,于2021年6月16前报送镇综合办公室。
联系人:吴雪瑶;电话:82858513。
附件:
1. 金城镇“两优一先”推荐名额分配表
2. 金城镇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
3. 金城镇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对象基本情况汇总表、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对象基本情况汇总表、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对象基本情况汇总表
中共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委员会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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