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
为切实加强我镇低保及各类社会救助的规范管理,增强民政专项资金管理运行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全面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对现有城乡低保及各类社会救助对象进行全面的核查,重点核查各类对象信息是否准确。
二、组织领导
镇人民政府成立核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吴 英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朱 迪 镇纪委书记
刘双云 副镇长
组 员:杭海霞 朱小燕 李俊辰 居威虎 于芸华
周雁燕吴国忠 曹斌 杨国华 王罗忠
李小丽 谢海清陈康 庄 俊 周小平
刘 杰 周 磊 蔡粉祥 高小燕 徐 瑜
周艳丽 王惠霞 闵佳亮 陈腊美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政法和社会事业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朱小燕同志兼任。
三、核查分组情况
组别
|
参加人员
|
核查内容
|
备注
|
第一组
|
★周雁燕
杭海霞
居威虎
吴国忠
|
所有领取尊老金人员、残疾人“两项补贴”人员
|
带★为小组负责人
|
第二组
|
★于芸华
李俊辰
朱小燕
李 娟
|
所有城乡低保、分散五保户、城市三无、孤儿、困境儿童
|
四、时间安排
自6月1日起至6月30日。
五、工作要求
1.核查人员要高度重视,合理安排,全力开展核查工作,确保工作实效。
2.核查过程和结果都要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所有核查信息资料汇总存档。
3.对核查工作中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甚至违纪、违规现象的工作人员,要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4.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能够解决的,立行立改;一时解决不了的,制定阶段目标,推动重点任务落实。
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