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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尧塘街道2021年夏、秋两季 秸秆禁烧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93204820141394763/2021-00009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尧塘街道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尧处字〔2021〕37号 发布机构 尧塘街道办事处
生成日期 2021-05-17 公开日期 2021-05-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尧塘街道2021年夏、秋两季 秸秆禁烧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尧塘街道2021年夏、秋两季 秸秆禁烧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尧处字〔2021〕37号

各村,各局、办:

现将《尧塘街道2021年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巡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尧塘街道办事处      

                             2021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尧塘街道2021年夏、秋两季

秸秆禁烧巡查工作方案


一、巡查时段

夏季:2021年5月20日至6月30日

秋季:2021年10月1日至12月30日

二、巡查范围

街道范围内所有区域。重点禁烧区域为:

1.高速公路、省道、出入城区主要公路两侧纵深2公里;

2.加油站(油库)、粮库、通讯和电力设施等重点防火区域;

3.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居民集中区、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和文体设施及城市重点公用设施等敏感区域周边。

一般禁烧区域为重点禁烧区域之外的所有区域。

三、工作措施

(一)督查组织

1.成立街道督查组(见附件1)。组长由街道办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党政领导和纪工委书记担任;组员由其他驻村党政领导担任。夏、秋两季秸秆禁烧期间,督查组重点负责督查街道秸秆禁烧工作落实情况,同时督查驻村干部、村工作人员到岗情况,白天巡查不少于3次,并记录督查情况。

2.成立街道联合巡查小组(见附件2)。联合巡查小组主要由街道主要领导,驻村党政领导,各局、办,水北、尧塘派出所和城管中队组成。总负责人为街道两位主要领导,将根据区级秸秆禁烧工作统一部署,负责指挥调度;巡查负责人为各驻村党政领导,负责主抓所驻村对秸秆禁烧具体工作的落实;挂钩村成员部门以各局、办为单位,各局、办负责人为巡查小组组长,组织本部门人员对所在的村进行秸秆巡查;巡查应急成员单位为水北、尧塘派出所和城管中队,派出所每日各派2人,城管中队每日夜间派4人,负责秸秆禁烧巡查和应急处置。

各村责任人为村书记,各村是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各村要根据区政府、华高新及尧塘街道关于秸秆禁烧工作的具体要求,在驻村干部包干责任制基础上,建立村、组秸秆禁烧巡查网络,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群防群治,确保做到全天候、全覆盖巡查,严格制止秸秆焚烧和抛河行为。同时,及时处置秸秆焚烧现场及因焚烧秸秆或秸秆抛河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

夏、秋两季秸秆禁烧高峰期间,实行24小时巡查工作制度。

(二)巡查要求

1.各巡查小组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各成员手机要保证24小时开机。

2.各巡查小组成员每天巡查的区域和巡查情况要详细进行记录。

3.各巡查小组成员在巡查过程中,对发现的火点情况(火点时间、具体位置及经纬度、焚烧程度、范围等)要做好记录并现场取证。同时,应及时通知有关村处置,并将处置情况记录在秸秆禁烧每日巡查情况表上。

(三)人员值守及信息报送

1.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密切关注区、华高新、街道的重大活动,督查各巡查小组值班情况,负责火点信息的传递和处置情况的反馈。

2. 各巡查小组值班人员在接到上级部门通报的火点信息以及有关秸秆焚烧的投诉后,应认真做好记录,并立即将相关信息通知所在村,由村赶赴现场协调处置。

3.巡查期间,各村、相关单位如发现火点或遇突发情况应立即按级上报。

4.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加强对街道秸秆禁烧工作的情况调度,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并及时将火点情况向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报告,并向各村、相关单位负责人通报。


附件:1.2021年尧塘街道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督查组名单

          2.2021年尧塘街道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联合巡查小组名单

 



         附件1

2021年尧塘街道夏、秋两季秸秆禁烧

和综合利用工作督查组名单


组    长:韦国猛

副组长:陈学谦  张国俊  余云芳  戴文娟 

   员:陈旭清  裴荣俊        陈建华

             张国乾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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