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农村工作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李垚同志任局机关党总支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史黎明同志任局乡村产业规划与发展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孙亦诚同志任局科技教育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纪康同志任区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二中队副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刘伟杰同志任区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三中队副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陆新越同志任区农村财务辅导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陈乐同志局机关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常州市金坛区农业农村局委员会
2021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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