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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表彰“金坛公安巾帼标兵”的决定
索引号 1132048201413910XT/2021-00019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体裁分类 决定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安分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公局〔2021〕33号 发布机构 公安分局
生成日期 2021-04-30 公开日期 2021-05-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表彰“金坛公安巾帼标兵”的决定
 
关于表彰“金坛公安巾帼标兵”的决定
坛公局〔2021〕33号

各派出所、局机关各单位:

为切实增强女民警的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激励引导全警立足岗位履职奉献,2021年4月,分局与区妇联联合开展“金坛公安巾帼标兵”推选活动。自活动开展以来,全区公安机关认真组织实施,广大女民警积极参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根据“金坛公安巾帼标兵”候选人先进事迹和推荐单位意见,经评委会评审,选定一批在基层一线工作中表现优异的“金坛公安巾帼标兵”。为表彰先进、激励斗志,分局和区妇联决定:

授予下列3名同志“金坛公安巾帼标兵”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史一涵     交警大队警卫警务中队警务技术四级主管

刘雪琴     法制大队副大队长

吴  呈     直溪派出所勤务指挥室副主任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抓住新机遇、再创新业绩。全体女民警要以先进为榜样,积极进取、争先创优,以更加崭新的姿态、更加饱满的热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立足岗位、履职奉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

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             常州市金坛区妇女联合会

2021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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