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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命名二星、三星级案件管理室的决定
索引号 1132048201413910XT/2021-00016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体裁分类 决定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安分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公局 〔2021〕27号 发布机构 公安分局
生成日期 2021-04-19 公开日期 2021-04-2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命名二星、三星级案件管理室的决定
 
关于命名二星、三星级案件管理室的决定
坛公局 〔2021〕27号

各派出所:

近年来,全区公安机关紧紧围绕中央、部省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系列决策部署,坚持务实争先、创新争优,不断深化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基层派出所案件管理室在规范源头执法行为,加强执法过程监督,提升执法管理质态过程中,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为总结经验、拓展成果、加强示范,根据《常州市公安局案件管理室等级化管理实施办法》(常公局〔2020〕132号)规定,经网上评估、实地评测,决定命名下列单位案件管理室为二星、三星级案件管理室。

一、三星级案件管理室

西城派出所案件管理室

儒林派出所案件管理室

二、二星级案件管理室

滨湖派出所案件管理室

金城派出所案件管理室

薛埠派出所案件管理室

尧塘派出所案件管理室

希望被命名的单位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完善和创新举措,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各派出所要以二星、三星级案件管理室为榜样,认真学习借鉴经验做法,加强源头执法管控,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提升执法管理水平,推进基层执法更加规范。

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

2021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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