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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常州市金坛区水利局关于开展全区水利工程冬季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39070J/2021-00061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水利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21-12-13 公开日期 2021-12-1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常州市金坛区水利局关于开展全区水利工程冬季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的通知
 
常州市金坛区水利局关于开展全区水利工程冬季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常州金坛水利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江苏长荡湖旅游控股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建设管理处: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水利工程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减少和防止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关于开展全省水利重点工程冬季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的通知》(常水转〔2021〕20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21年12月组织开展全区在建水利工程冬季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牢把握“两个不放松”总要求和“务必整出成效”总目标,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通过开展全区水利工程冬季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各参建单位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坚决杜绝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区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时间安排

本次活动分二个阶段。

项目法人自查整改阶段(12月13日—12月17日)。项目法人组织参建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加强管控与监测,同时列入整改计划,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项目法人对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总结,形成自查整改报告。

常州市金坛区水利局抽检阶段(12月20日—12月24日)。常州市金坛区水利局成立检查组,深入工程一线,采取明查或者“四不两直”方式,检查项目法人自查及整改情况。

三、检查内容

对照水利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省水利工程建设局实施细则、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问题清单(2021年版)、项目法人安全生产工作清单、水利重点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意见结合各水利工程实际规模、投资,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包括:应申报安全监督的水利工程是否申报安全监督;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论证、审批及落实情况;冬季施工方案制定及措施准备情况;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立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制定和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情况;“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施工现场反“三违”及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等。

          常州市金坛区水利局

            2021年1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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