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老城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良常水利枢纽通水验收鉴定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和《江苏省水利基本建设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实施办法》(苏水基〔2012〕51号),受常州市金坛区发展和改革局委托,我局于2021年11月11日在金坛区良常水利枢纽项目部主持召开了老城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良常水利枢纽通水验收会议。验收委员会通过查看工程现场,查阅工程资料,听取工程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工作报告及质量检测阶段报告、工程质量评价意见,经充分讨论,验收委员会一致同意通过通水验收。现将《老城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良常水利枢纽通水验收鉴定书》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鉴定书的要求和意见抓紧做好相关后续工作。
常州市金坛区水利局
2021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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