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根据常州市金坛区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常州市金坛区河湖长制“清晏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坛河长〔2021〕2号)精神,为切实反映各单位“清晏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掌握工作动态,进一步做好我区河湖长制“清晏行动”相关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填报《金坛区河湖长制“清晏行动”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2),并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于6月23日前将联络员信息(附件1)报送至区河长办。请各单位从2021年7月起,在当月25日前报送本月“清晏行动”整治情况统计表。
联系人:蒋伟云 联系电话:0519-82871180 18861202001
常州市金坛区河长制工作办公室
2021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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