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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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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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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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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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加强
组织
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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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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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组宣科
局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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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年初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年度任务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局党组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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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年度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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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组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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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局党组、局党组书记、局党组班子其他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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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责任传导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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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组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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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落实主体责任压力传导机制。加强对各部门、科室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巡察,着力发现和解决责任不明确、不全面、不落实等问题。通过会议、文件等形式通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及时通报因责任落实不力被问责的典型问题,采取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以适当方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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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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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办公室
局组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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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述职述廉制度,每年年初召开全局中层以上干部述职述廉会议,述职述廉报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每年1月底前,由局党组班子及局党组书记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区委报告上一年度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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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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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组宣科
局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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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问题,开展认真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发生重大违纪案件、严重“四风”问题的,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反思,明确整改责任。加强对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督促检查,对部门、科室主要负责人落实责任不到位、问题比较突出的及时约谈。统筹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建工作等方面考核,建立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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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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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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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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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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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加强
政治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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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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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组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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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每年对严守政治规矩、增强组织观念工作至少进行1次专题研究部署,组织不少于1次专题学习。聚焦“七个有之”,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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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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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组宣科
局办公室
局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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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规范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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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统战和群团工作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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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组宣科
各党(总)支部
各工会组织
局团委
局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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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全局统一战线工作和群团工作的领导,动员、组织全局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团结带领群众实现党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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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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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组宣科
局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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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市委、区委关于优化政治生态的实施意见,常态化开展政治生态监测评估,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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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加强
思想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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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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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组宣科
局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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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强化经典原著的学习,提升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质量。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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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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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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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重点抓好“六专题一实践”,即开展专题学习、专题培训、专题党课、专题宣讲、专题研究宣传阐释、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以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动员全局上下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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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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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组宣科
局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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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健全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和通报制度,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引导和管控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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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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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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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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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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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加强
干部
队伍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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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拔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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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组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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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相关制度,全面推行干部选拔任用职数预审和全程纪实,全面推行干部工作“五突出五强化”选人用人机制,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健全干部监督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干部选拔“凡提四必”,积极推进任前政治体检。坚持党管人才,健全“五坚持五提升”人才工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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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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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组宣科
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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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组织部要求,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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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选人用人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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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组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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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违规用人问题立项督查制度,严肃处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健全干部监督工作联系通报制度,坚决整治和严厉查处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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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三项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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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组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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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落实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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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加强
基层
组织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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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基层组织能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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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党委
各党(总)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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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实施“奋进新征程1155行动”,开展政治引领、固本强基、整体推进、先锋队伍、基础保障等“五大行动”推进基础组织提质。实施“带头示范工程”统筹推进全局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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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过硬基层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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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组宣科
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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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基层治理骨干队伍,努力建设一支政治意识强、担当作为强、业务本领强、管理能力强、作风纪律强的“五强”型基层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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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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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党委
各党(总)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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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全局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支部主体作用,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严格组织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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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加强
作风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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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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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组宣科
各部门、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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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落实中央办公厅《通知》(中办发﹝2020﹞15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知》(苏办发﹝2020﹞16号)要求,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坚持从讲政治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持续深入为基层减负,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坚决防止纠治“四风”问题中“低级红”“高级黑”,及时指导纠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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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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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组宣科
各部门、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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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区委具体办法,持续整治“四风”。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紧盯重要节点,聚焦关键环节,严肃执纪问责,严密防范隐形变异问题。督促各部门、科室围绕违规吃喝、烟(卡)问题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提升作风建设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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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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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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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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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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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加强
作风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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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纠治“四风”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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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组宣科
局办公室
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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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落实加强作风建设情况监督检查有关要求,构建宣教、督查机制,全年组织作风建设专题学习不少于1次;督促部门科室全年开展专项检查不少于4次。健全通报曝光机制,及时通报曝光典型问题。督促部门围绕开会发文、津贴补贴、公务差旅、公务用车、劳务费发放等共性问题完善规定,加强专项检查。通报曝光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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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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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组宣科
各部门、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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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从具体事入手,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有效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联动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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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加强
纪律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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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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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党委
各党(总)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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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局党组定期学纪学法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推进廉政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将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纳入警示教育专题,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及各类学习教育活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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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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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组宣科
各党(总)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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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及时组织开展约谈、函询,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督促被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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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内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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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组宣科
局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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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局党组对监督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内监督体系。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综合运用检查抽查、指导民主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督促问题整改等方式,加强对下一级领导班子以及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完善“三 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程序,完善落实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与党组班子其他成员、各部门科室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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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加强
制度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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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民主集中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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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办公室
局组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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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策,重大决策应当充分协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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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权力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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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办公室
局组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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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全面落实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深化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的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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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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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办公室
局组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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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根据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变化,做好相关制度规定的立、改、废工作。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针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完善内控机制,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带头遵守党内法规制度,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坚决纠正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等现象,确保党内法规制度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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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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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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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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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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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深化
政治
巡视
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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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巡视巡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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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组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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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推动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格局,做到巡视巡察全链接、“一盘棋”。支持和配合好上级巡视巡察工作,坚决做到步调一致、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做好区委巡视巡察反馈意见中有关问题的整改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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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巡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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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组宣科
各部门、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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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加强巡察成果运用。夯实被巡察单位整改主体责任,确保巡察整改真正落实落地、整改到位。将巡察成果与完善体制机制、堵塞制度漏洞相结合,探索整改促进、评估机制,推动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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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巩固
发展
反腐败
斗争
压倒性
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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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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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办公室
局组宣科
局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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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职,支持和保障执纪执法机关查办案件,协调解决出现的重大问题。按照依法治国的要求,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严肃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监管,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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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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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办公室
局组宣科
局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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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廉洁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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