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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2020年度档案归档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3953XL/2021-00030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城管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城管字〔2021〕31号 发布机构 城管局
生成日期 2021-07-01 公开日期 2021-07-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2020年度档案归档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0年度档案归档工作的通知
坛城管字〔2021〕31号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档案归档与整理,加强档案管理,提升档案利用效率,现就2020年度档案归档工作安排如下:

一、归档范围

        1.本部门在工作活动中直接形成、能反映我局工作和活动的、具有一定保存价值的文字材料。

        2.与归档文件材料相应的声像、电子类材料(光盘、照片等)。

        3.获得的奖牌、奖杯、证书、锦旗等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类实物档案。

        4.各类会计档案和业务档案。

        5.各部门形成的大事记、组织机构沿革。

二、归档程序及时间安排

        1.收集整理(7月1日-7月30日):各部门根据《档案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表》(见附件2)做好档案收集与整理。

        2.检查验收(8月1日-8月15日):档案移交时,交接双方当面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按要求整理规范后,办理移交手续。

        3.档案移交(8月16日-8月31日):归档部门移交档案材料时必须填写“档案移交目录表”,目录表一式3份(见附件1),交接双方签字后,归档部门留存1份,局办留存2份备查。

三、相关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做好本单位归档材料的收集与整理,确保档案资料完整无缺。执法大队、环卫处、物管处档案室形成的归档文件目录纸质版(存档内容见附件)报局办备查。

        2.归档的文件材料应是原件,复印件原则上不归档。归档材料必须完整,整理过程中要逐卷(件)检查,不缺页、漏项。

        3.归档的声像、实物档案须标明活动(事件)、名称及时间、地点、人物。归档的电子档案须标明与纸质档案相符的标题及时间,拷入U盘移交。

        4.局市容科、执法大队需将已输入永乐文档的业务档案备份,电子档案连同纸质档案一并移交。




常州市金坛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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